介绍: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4 招标答疑 5.4.1根据投标人提出的施工图及其他工程投标相关问题,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图纸设计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解答和统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