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交底内容: 1. 本箱涵(K9+535.284)所用的钢筋材料:全部钢筋为II级钢筋。 2. 钢筋加工: (1) 进场钢筋必须有质保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进场时分批抽样做物理力学试验。 (2)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的表面确保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在使用前清除干净。不使用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 (3) 钢筋必须平直,无局部曲折。调直钢筋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A. 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II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l%。 B. 冷拨低碳钢丝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不得有明显擦伤,抗拉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 (4)Ⅱ级钢筋末端需作90o或135o弯折时,Ⅱ级钢筋的弯曲直径D不小于钢筋直径d的4倍,平直部分长度按设计要求确定。 3. 钢筋焊接: (1) 钢筋焊接使用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2) 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焊工必须有焊工考试合格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 (3) 焊接成型时,焊接处应无水锈、油渍等,焊接后在焊接处无缺口、裂纹及较大的金属焊瘤,用小锤敲击时,应发出与钢筋同样的清脆声。钢筋端部的扭曲、弯折必须校直或切除。 (4) 直径大于等于16mm以上的钢筋必须焊接,焊缝长度单面电焊为10d,双面电焊为5d,斜筋与横向主筋也需焊接。 (5) 当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d的35倍且不小于500mm的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