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为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一般应满足GB3811棧福场镀鹬鼗杓乒娣丁返墓娑ā?/P>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 金属结构 1.1 结构件的布置 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 结构件焊接要求 1.2.1 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928棧叮贰逗阜焐湎咛缴吮曜肌分卸逗阜欤颍剩拢保保担矖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 1.2.2 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1.2.3 焊条应符合GB981棧罚丁兜吞几旨暗秃辖鸶咔慷雀趾柑酢返墓娑ǎ汉阜煊Ψ希牵拢梗福禇80《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与GB986棧福啊堵窕『负附咏油返幕拘褪接氤叽纭返墓娑ā?/P> 1.2.4 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附近必须打上焊工代号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