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6.1一般要求 6.1.1 墩柱 1)墩柱钢筋就位要保证竖直度、搭接长度和焊接质量。钢筋笼校正必须支垫高强度垫块,顶部用铅丝拉紧校正;不得使用木楔等。 2)墩柱模板必须用缆绳校正固定,并搭设支架稳固模板和搭建操作平台。墩柱模板底四周要用砂浆封堵,防止漏浆。 3)墩柱顶高程测量完成后,浇筑前要给混凝土工进行技术交底。模板顶必须高出设计标高至少5cm。墩柱混凝土顶面要高出设计标高1—2cm,不得低于设计高程。 4)浇筑完成后,及时对墩柱顶进行刷毛或凿毛。 5)混凝土浇筑间隔不得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间隔较长时,浇筑前必须对顶面混凝土泌水进行彻底清理。 6)墩柱一次分节浇筑时,浇筑间隔不得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分次分节浇筑时,每次浇筑墩柱顶面必须高出二步(三步)系梁底至少1—2cm,并对顶面进行刷毛或凿毛处理。没有二步系梁的墩柱必须一次浇筑完成。 6.1.2 盖梁 1)盖梁底板应支设在支架上;超过10m方可采用抱箍法,但必须当墩柱混凝土强度达到100%方可进行,并采取夹垫土工布、橡胶条等有效保护措施,防止损伤混凝土表面。 2)盖梁钢筋采用整体吊装时,保证成品具有足够的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