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技术及质量要求 1、扩大基础开挖前必须安排测量人员准确定出最下层扩大基础的四角以及扩大基础底高程,并做上标记,待开挖完成后再一次准确测量,基底高程允许误差为+50mm,-200mm。 2、扩大基础采用机械开挖为主,人工对基底轮廓开挖为辅的原则,如基础埋置深度不深,采用1:0.5放坡,开挖深度超过5米采用1:1放坡,如有特殊情况时还可适当放缓。 3、开挖的土方不得弃于基坑边缘,应堆放在离坡顶至少2米的位置,以防雨水冲刷及静载作用造成基坑坍塌,并在基坑顶四周开挖临时排水沟,开挖图示见附图《扩大基础开挖示意图》。 4、基础砼应在无水条件下浇筑,如遇开挖后有地下水,应将水抽干,并采用C15砼封底,封底面积应大于最底层基础面积;如开挖后基底为软弱土层或溶槽等,应将软弱层清除干净,并回填砼,如回填量比较大必须报监理及设计单位进行工程量确认或变更。 5、开挖到基底标高后,人工凿毛岩石,确保岩石与基础相结合。 6、基础模板采用大块组合钢模板,必须刷脱模剂利于拆模(脱模剂可统一采用新机油),钢管架加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