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钢筋在加工前应进行调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筋表面的油渍、漆污、水泥浆和用锤敲击能剥落的浮皮、铁锈等均应清除干净。 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 加工后的钢筋,表面不应有削弱钢筋截面的伤痕。 冷拉钢筋时,钢筋的矫直伸长率为:I级钢不大于2%;II、III级钢筋不得大于1% 钢筋的弯制和末端的弯钩应符合如下要求: 所有受拉热轧光圆钢筋的末端应作成180°的半圆形弯钩,弯钩的弯曲直径不小于2.5d,钩端应留有不小于3d的直线段. 弯曲钢筋应弯成平滑曲线,其曲率半径不小于钢筋直径的10 倍(圆钢),12倍(带肋钢筋) 钢筋要在常温状态下加工,不宜加热。 焊(连)接接头在受拉区不得大于50%,轴心受拉构件不得大于25%。 钢筋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不得大于25%,在受压区不得大于50%。 钢筋接头应避开钢筋弯曲处,距弯曲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