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严格执行作业人员身体检查制度。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眩晕等病,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均不可从事高空作业。 2、必须在高空作业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和人身防护齐备且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下,高空作业人员才能开始作业,不可在作业条件欠缺的情况下盲目作业。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高空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对高空作业所用的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在投入使用前,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者不能使用,有缺陷者要及时进行修理,经检查合乎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3、加强个人防护,凡从事高空作业者衣着要符合规定要求。上衣应采用紧身工作服,即袖口、下摆、中腰有调节的纽扣和腰带;下衣裤角应裹紧,以防止在行走中刮碰,造成身体失去平衡发生坠落事故。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切忌穿拖鞋、塑料底鞋、带钉子鞋及皮鞋,以防滑倒和摔下。作业时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严禁不系帽带和在戴安全帽的同时戴其他帽子。高空作业者在无安全网防护的情况下必须使用安全带。 4、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所放物料的重量必须在高空作业平台的承重限度以内,切不可超重造成平台压垮而出现物体坠落伤害事故。要随时清扫干净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工具。作业中拆卸下的物体、剩余材料及废料要认真清理并及时送走,不得随意放置或向下丢弃,以防落下伤人或砸坏其他物资。高空作业传递工具或材料时,不能抛掷,应用绳子系吊。要固定或撤除作业区内所有可能坠落的任何物料,防止落下伤人。 5、要经常进行高空作业安全设施的检查,如发现有缺陷应立即进行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开始作业。要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健全,安全标志齐全、醒目。对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毁损和擅自移位及拆除。 6、在高空作业中,应根据作业区域的气候情况和环境条件,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等安全措施,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 7、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8、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另星材料、另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另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9、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器。 10、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 11、特殊高处作业应设有专人负责的与地面联系的通讯装置(如对讲机等)。 12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竹篱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