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二)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的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采用下列方式: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概况资料及本次招标的相关资料和现场勘察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统一予以解答。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在修改招标文件后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招标人发出的最后通知为准。 投标人如需工程地质资料参考,可向招标人索取借阅。 四、投标报价与结算办法 提示:1、请各投标单位根据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市场行情、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理智的做出投标报价决策。 投标报价必须符合本省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不得减少工程造价的构成。 招标人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单项报价,总价包干合同。 1、本次定标方式为合理最低价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该种合同的概念:本工程采用单项报价方式报价,总价包干,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施工现场条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因素,确立风险系数,计入报价,一旦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固定总价作为招投标双方签订合同的结算依据,工程竣工结算时,无论市场行情如何波动,固定总价不再发生任何调整。 3、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桩基检测所涉及的一切相关内容的所有费用。 4、为确保检测质量,建设单位原则上要求静载试验不能利用场内施工的静压桩机及其配重作为试验配重。 5、投标单位可按自带配重方案报价,配重进退场及场内道路等一切费用必须包含在报价内,且配重转场中不得损坏已完成桩基。 6、投标报价应包含检测设备及配重进退场费、配重场内倒运费、仪器设备费、检测费、技术工作费和税金等一切费用。 7、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前应仔细踏勘现场(如沟渠,障碍物,土质、地貌以及周边环境等)投标后不得以现场不了解而提出增加造价的要求; 8、现场供电由投标人自行从变电站接出,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