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快速路:快速路完全为交通功能服务,是解决城市长距离快速交通的主要道路。快速路进出口应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快速路与快速路相交或高速公路相交,必须采用立体交叉。 (2)主干路:主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上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应分道行驶;平面交叉口间距以800-1200m为宜,主干路不宜设置公共建筑物出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