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钢材到厂后,应按钢材复验标准进行抽检复验,按同一厂家、同一材质、同一板厚、同一出厂状态每10个炉(批)号抽检一组试件,做好复验检查记录。 2) 到厂的钢材,必须有钢厂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检查报告,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规定标准和图纸要求。 3) 该工程中要求有Z向性能的钢板, Z向性能级别为Z25,并且应满足GB/T5313-85《厚度方向性能钢板》中的要求。 4) 钢结构主体结构用钢板Q345qD、Q370qD,其技术条件应满足《桥梁用结构钢》GB/T714-2008。 5)钢板采用除人行道挡板(8mm)采用卷板,其余板材不得使用卷板。 6) Z向板应按《中厚钢板超声波检验方法》GB/T2970-2004对钢板逐张进行检测,钢板质量应符合Ⅱ级要求。 7) 钢板尺寸的偏差应符合《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9-2006)的规定。 8) 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应符合《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的规定。 9) 当钢材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允许负偏差值的1/2 。 10) 钢板进厂需按要求做好印记和标记。每块板贴好印好尺寸标签;永久结构不允许钢印记,标志所示的内容还应包括序号/制造号、目的港、理论重量与规格。 4.1.6 焊接材料的复验 焊接材料应有生产厂家提供的出厂质量证明外,公司对所有不同批号的焊接材料进行首批抽样复验,其机械性能及化学成份应达到表4.1-3中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做好复验检查记录。国产新型焊接材料或进口焊接材料应按厂家材质证明书的要求并参考标准《碳钢药芯焊丝》GB/T10045-2001进行复验,并另行研究相适应的焊接工艺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投入使用。实际生产中根据一定的批量,由质量检验部门随机进行抽查复验,以保证焊接材料质量可靠。 使用的焊丝、焊剂其熔敷金属的屈服强度、极限强度、延伸率及冲击韧性与母材匹配相当,且不低于母材的各项机械性能,保证焊接接头的各项性能与母材匹配相当且不低于母材。 埋弧焊丝化学成分必须满足标准的规定,同时结合埋弧焊剂进行焊接试验,考察焊接工艺性能以及熔敷金属的力学性能,满足标准的规定;其中对低温冲击试验的结果仍然要求有足够的富裕量,以保证产品焊缝有良好的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