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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和桥涵工程安全施工技术11p

  • 资料大小:25 KB
  • 运行环境:NT/2000/XP/2003/Vista
  • 资料语言:简体中文
  • 资料评级
  • 授权形式:资料共享
  • 更新时间:2013-12-28 13:30
  • 发布作者:齐翠
  • 插件情况 无插件,请放心使用
  • 文件类型 RAR
  • 解压密码:gc5.com
  • 安全检测 瑞星 江民 卡巴斯基 金山
介绍: 土石方工程施工作业的环境条件一般都比机比较差,在露天、坎崖、井坑、洞穴、岸边、水中筑岛等地方进行施工作业,常受复杂多变的气象、水文、地质因素的干扰或遇有毒有害物质的意外释放。由于作业人员流动性大,投入的各类施工机械品种多,稍有不慎即会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因此,加强与落实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非常重要。    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求各管理人员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每位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认真履行劳动安全告之义务,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特种作业人员(路基施工的特种作业有:电气作业、焊接作业、爆破作业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必须根据施工工程的特点,对各项工作制定出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安全预防措施,事故应急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    任何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设计与施工。现场供电线路应架空敷设,严禁随地拖线、导线浸水或被土石掩埋,坚持采用三相五线制,多级漏电保护实行一机一闸的制度。特殊部位(如桥梁桩基采用人工挖孔时、在金属结构上的移动照明等)的照明必须使用36伏安全电压,否则照明电源处必须设置专用的漏电保护器(其漏电电流应为30毫安)。 必须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工伤社会保险。    必须作好防洪工作,检查工地排水设施,尤其是住房、库房、设备周围的环境,有无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等现象,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抢撤预案,备足防汛物资,提前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土方开挖前,必须对地质进了解。地下管道、电缆、有害气体、危险物及文物古迹进行调查处理后方可开挖。    施工前必须根据施工情况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实施安全告知义务。告知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的安全措施,事故应急措施。    挖方深度超过2米,其边缘作业应视为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警告标示。    在街道、居民区、行车道和现场通道附近开挖方时,不论深度大小都要设置警告标示、围栏和红色指示灯等防护措施。    沟坑边缘,停放的机具和堆放的物料应与沟坑保持安全距离。    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开挖沟槽时,应当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支撑防护时其支撑必须稳固结实。    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    人工挖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且高度不得超过1.5m,严禁偷岩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    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土块及其物体下落砸伤头部,遇有地下水渗出时,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在水下作业,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戴防护用品。    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绑挂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地拴在树干或插固的钢钎上,绳索应垂直。不得在同一安全桩上拴2根及以上安全绳或在一根安全绳上拴2人以上; 边派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层作业; 弃土下方和有滚石险的区域,应设警告标志,下方有道路的,作业时严禁通行。    石块清理和边坡整修时,应从上而下顺序进行。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在坡下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告领导处理。    土方运输车辆,在通过道路口、转弯时应注意来往的行人和车辆。前后两运输车间距必须大于5米,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米。    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作好漏电保护措施。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操作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配合机械作业时,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相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石方工程在频繁的凿岩打眼、装药、警戒、起爆、清方排渣的作业过程中危险性比较大。因此,必须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范”和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石方爆破作业完毕后,在进行石方清理时应从上而下顺序进行。不得在下方作业或休息。 路基作业机械,必须由指定的有机械操作证的人员操作。机械必须定期维护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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