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大桥IX-A合同段工程施工中进行施工用电作业的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以下规定操作,严禁违规施工。 一、施工用电安全技术管理 1、供电设施投入运行前,各分部要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班组,明确管理各专业班组的职责。 2、各分部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电系统;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并配备足够的常用电器绝缘工具,及绝缘手套、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3、各种电器设施要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3.1低压电器装置、低压电器和变压器、配电盘每班应巡视检查一次;架空线路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3.2工地设置的1KV以下的分配电盘、配电箱,每季应进行一次停电检查和清扫。 4、供用电设施除经常维护外,遇大风(含台风、龙卷风)、暴雨、冰雹、雪、霜、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供用电器的巡视和检查,巡视和检查时,必须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未检查的供用电器。 5、新投入运行或大修后投入运行的电器设备,在72小时内应加强巡视,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正常周期进行巡视。 6、供用电设施的清扫和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其时间应安排在雨季和冬季到来之前。 7、电器设备或线路的停电检查,应遵照下列规定: 7.1设备或线路切断电源并经验电确无电压后,方克装设接地线,进行工作。 7.2工作地点均应悬挂相应的标示牌(有人工作,严禁合闸)。 7.3在靠近带电部分工作时,应设监护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6KV及以下,不小于0.35m。 二、用电管理 1、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2、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3、严禁非电工拆装电器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4、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必须加锁。 5、电器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 6、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8、栈桥上工作、照明线路,除用软电缆敷设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分开敷设。 9、工作手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手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胶软电缆,手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10、用电设备均应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用电设备外壳必须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