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 为总结上海公路投资(沪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效公司[简称“公司”,下同]近年来在公路桥梁建设和管理中的实践经验,进一步规范桥梁工程施工,提高现场建设管理水平,实现桥梁施工标准化,有效克服质量通病,促进公路桥梁施工质量再上新台阶,编制本指南。 2、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在建公路工程项目桥梁工程施工管理。 1.2 编制依据 1、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及交通运输部等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发布的与公路桥梁工程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 2、上海市公路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提出的相关要求及其有关施工管理技术文件。 3、本行业通行的和先进的工艺和管理方法。 第二章 基 础 2.1 钻孔灌注桩 1、建立现场测量控制网,准确放出桩位中心桩,做好标记并健全记录以备复核。 2、同一承台的所有钻孔灌注桩钢护筒必须按要求一次性埋设完成后方可开钻。对制作钢护筒的钢板,在普通作业场合及中小孔径条件下,其厚度要求不小于8mm;在深水、复杂地质及大孔径等条件下,其厚度要求不小于12mm;同时,为增加钢护筒刚度,可在护筒上下两端和接头外侧焊加劲肋。所有护筒顶部均要求设置护筒盖。 3、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泥浆循环及过滤系统,并配置容量合适且便于管理的泥浆箱,确保钻孔全过程泥浆不落地。 4、每个厂家的声测管必须外委检测,且不少于2次。 5、钢筋笼骨架必须在钢筋集中加工车间采用定型胎架进行制作,分节运输至钻孔现场后整体吊装就位,严禁在钻孔作业现场随意加工;单根桩钢筋笼骨架吊装分节不得超过3节,钢筋笼节段间要求采用直螺纹镦粗工艺进行连接。 6、钻孔至设计标高后须进行终孔检查(检查内容为:孔中心位置、孔深、孔径、倾斜度等),合格后进行清孔。清孔采用两次清孔,第二次清孔在吊入钢筋笼骨架后,利用导管进行。清孔后应进行沉渣厚度检测,合格后才能灌注砼。 7、钢筋笼保护层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规范的要求。钢筋笼保护层垫块推荐采用绑扎混凝土轮型垫块,混凝土垫块半径不得小于保护层厚度,中心穿钢筋焊在主筋上,纵向每隔2m设一道,每道沿圆周对称设置不小于4块。 8、水下混凝土灌注用的导管在使用前应进行水密承压和接头抗拉试验,严禁用压气试压。进行水密试验的水压不应小于孔内水深1.3倍的压力,也不应小于导管壁和焊缝可能承受灌注混凝土时最大内压力P的1.3倍。 9、钻孔灌注桩混凝土浇筑时,其初灌量应能保证混凝土灌入后,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不小于1.0m,导管内混凝土柱和管外泥浆柱应保持平衡。按规范计算的基础上,应考虑一定的安全系数,一般φ800mm钻孔灌注桩的初灌量不得小于2.6m3、φ1000mm钻孔灌注桩的初灌量不得小于3.5m3、φ1200mm钻孔灌注桩的初灌量不得小于4.4m3。 2.2 PHC管桩 1、对所有进场的PHC管桩须进行认真仔细的查验,测量其外径、壁厚、长度、弯曲度等有关尺寸,并p做好详细记录;同时,还须对桩身外观质量进行仔细查验,检查桩身是否粘皮麻面、内外表面是否露筋、表面是否有裂缝、是否断头脱头、桩套箍是否凹陷、表面混凝土是否坍落等情况。对进场查验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PHC管桩,一律退场,严禁用于工程实体。 2、按照设计配桩要求进行配桩,满足相邻桩接头位置错开1m以上。在同一个墩/台桩基中,同一水平面内的桩接头数不得超过基桩总数的1/4。每根PHC管桩的底桩均须配置相适应的桩靴。 3、沉桩前应在桩身全长范围内以米为单位用醒目标识标注刻度线,按从下至上的顺序标明桩的长度,并在最上节桩顶1米标出10cm标线,以便观察桩的入土深度及记录每米沉桩锤击数。 4、必须根据工程地质资料和设计的单桩承载力要求,会同各有关部门合理地选择桩机和桩锤。一般情况下,静压桩机的压桩力应不小于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的1.2倍。 5、施工放线与定桩位: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应该对已定好的轴线位进行复核,根据建筑物与结构桩位图逐位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纠正。 6、每台桩机施工时必须配备水准仪1台、经纬仪2台。 7、沉桩设备要求采用履带式打桩机或静压桩机,且必须使用吊机进行喂桩,吊机起重量必须大于桩重量的3倍以上。 8、底桩的定点:在每个桩位处用石灰或贝灰以原定的桩心为圆心、以该桩的桩径为直径画一圆圈,压底桩时以此圆圈为准,控制桩不偏离该圆圈,使成桩的偏位尽可能减小。 9、接桩应保证上下两节桩的顺直,两桩桩心的错位偏差不宜大于2mm(宜设置接桩导向箍)。焊接应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现场设置挡风设施。焊接前应将两节桩的端头板用钢刷清刷干净,直至坡口露出金属光泽,在保证上节桩已经垂直后方能焊接4~6点,焊接层数不少于2层,每层焊渣必须清理干净,保证焊缝连续饱满,自然冷却约8~10分钟,严禁用水冷却或焊完即压,防止高温的焊缝遇水变脆而被压坏。 10、沉桩过程中遇有较难穿透的土层时,接桩宜在桩尖穿过该层土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