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安全监理的内容 安全设施监理——对安全用品、设备、设施进行抽检。 安全技术监理——对施工中采用的安全技术进行监控。 安全验收——对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计划与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地检查验收。 安全咨询——对典型的安全问题进行必要的技术咨询与培训。 2)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主要采用抽检、巡视、旁站和全面检查等形式,对工程实施全面的、动态的监控,并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指令、工程事故报告等方式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国家和行业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应检查的安全内容: ① 检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上各种安全标志是否如实设置;住地及工地应有安全警示标语,项目部及工房应贴有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② 生产、生活房屋及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是否符合防火、防盗、防洪、防风、防爆的要求。 ③ 检查现场用电安全,要有专业电工负责。电线必须用绝缘物支撑,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跨越道路时应进入地下或穿管保护。电气设备维修时,一般应停电作业,否则应有可靠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④ 各种施工机械应做到工前检查、工作中观察及工后保养制度。 ⑤ 土方开挖时,必须自上而下的顺序放坡进行,严禁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⑥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过道处,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 加强监理对安全生产检查的力度,现场监理每天巡视或旁站监理时,都要先检查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指令纠正,驻段监理每周全面检查一次,监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并在监理月报中报告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