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拟建物基坑深度约3.0m和5.0m,其中原跳汰主厂房门前栈桥的两个柱下各做一个托换桩,该处基坑深度3.0m;原跳汰主厂房背后与栈桥煤廊相邻段约25米范围内需做挡土排桩;锅炉房与新建混煤仓紧临段长度约7.5m范围内需做基础托换桩处理。 设计挡土排桩个数11个,桩长7.5m;基础托换桩个数8个,其中两个桩长4.5m,6个桩长7.5m。具体设计参数详见附后的设计方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