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适用于基坑(槽)支护桩间施作旋喷桩与桩体共同形成隔水帷幕的工程。 主要适用于第四纪的冲(洪)积层、残积层,砂类土、粘性土、粉土、黄土、人工填土及淤泥、淤泥质土等;当土中含有较多的大粒径块石、坚硬粘性土、大量植物根茎或有过多的有机质以及地下水流过大和已涌水工程,应根据现场试验结果确定其适用性。处理深度一般不超过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