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专业承包方应书面委托符合总包方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配备符合本专业承包施工要求的工程需要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及专业管理人员等,组成配套的、持证上岗的项目管理组织体系,并报监理方及总包方审核存档(岗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报总包方存档)。施工过程中,上述管理人员发生变更,专业承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方,总包方接到书面通知后,方可进行业务接待及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