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通过对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劳动作业内容、工程取费、劳动人员主体属性、税金七个方面的差异分析,剖析了当前定额人工单价的现状,查找了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脱节的原因,提出了以不同工种差别化管理人工单价、增加费用定额劳务企业参与计价等七条改革定额人工单价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定额人工单价现状措施建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我国现行的建筑工程计价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办理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及办理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但计价定额中定额人工单位与市场人工单价脱节的问题,却一直困扰着着工程计价的相关部门和单位,也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的要求不相符,因此,改革计价体系中人工单价的形成机制,已经摆上议事日程。
一、定额人工单价现状及原因分析
定额人工单价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日制度,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建筑施工企业劳动者工作八个小时,应获得的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和属于职工福利、劳动保护方面的货币或实物。但近年来,市场人工单价远远高于定额人工单价,并且高出的部分往往得不到正常的调整补偿,使我们不得不分析“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脱节”的现状和原因。
1、劳动时间的差异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按《劳动法》规定,每工日以8小时时间计算,即测定和计算工资单价均以8小时作为一个工日的计算基础。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工资却以“天”计算,而这一“天”是几小时不确定,可以肯定的就是这一“天”的时间肯定比8小时要长,夏季有时会在12~14个小时。单单从工作时间的角度来看,按照“2014年一季度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兰州市普工(三类工)市场人工工资100元/天计算,如果一天工作12个小时,折合成每工日的工资应该是100÷12×8≈66.67元/工日,而甘肃省三类工的定额人工单价是52元/工日,两者相差14.67元/工日。因此,劳绝对动时间量的差异,是市场人工单价与定额人工单价脱节的第一个原因。
2、劳动生产率的差异
定额人工费的高低取决于两大因素,一是综合工日的人工单价,二是人工工日的消耗量,人工工日消耗量也就是劳动生产率。定额人工单价的工作效率是按照建筑施工企业正常的劳动条件、正常的气侯、正常的地理条件、合理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组织、合理的施工机具配备进行测算的,体现的是一定时期某一地区的社会平均水平。定额计价基本上是较低工资水平、较高工日消耗,以料养工,并且将本来都属于定额人工费的内容分成明、暗两部分,其中明的部分直接表现在定额人工费中,暗的部分则分解在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等费用中。
市场人工工资的工作效率限定在一个偶然的范围之内,不分时间、不分气候好坏、不分环境因素,无任何附加条件,只以工期和完成一定数量的实物工作量以计件的形式反映某一时期的个体社会水平。客观地讲现行计价定额中的劳动生产率与建筑工地劳务工的劳动生产率相比,差别很大,例如:现行定额规定的“砌标准砖直型墙”每工日的砌砖量约平均为330块。而市场雇佣工人每天必须要完成的平均砌筑量至少应该在1200~1500块左右,有的甚至要到1800块。按照“2014年一季度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兰州市砌筑工(二类工)“市场人工单价132元/天、一天砌砖量1200块”,与“定额人工单价二类工65元/工日、砌砖量约为330块”对比计算,定额人工单价反而是市场人工单价的两倍。
再比如,Ⅲ级螺纹钢钢筋绑扎,消耗量定额测算绑扎每吨钢筋需要10.91工日,按二类工65元/工日计算,每吨钢筋绑扎定额人工费需709元;而工地实际中,每吨钢筋绑扎约需6个工日,二类工市场价135元/工日,共需810元。因此,劳动生产率的高低是市场人工单价与定额人工单价脱节的第二个原因。
3、作业内容的差异。定额人工单价仅仅指人工费,而实际操作中,劳务作业的价格不单纯是人工费,比如外墙抹灰、外墙保温、外墙干挂等作业,劳务作业人员除了自带基本的作业工具外,往往需要安全吊篮等其他设施,由于作业内容的不同,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产生了脱节。这是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脱节的第三个原因。
4、工程取费的差异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最终形成的价格,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必须计取一定费用,如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等一系列费用。按照《甘肃省2013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二类工程计算规则,定额人工单价三类工52元/工日,在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等费用后最终的工资价格是73.64元/工日。[注:52元/工日×1.4162≈73.64元/工日,1.4162是甘肃省现行费用定额中二类工程需要计取除税金以外各种费用的综合费率]。
而建设工程市场人工单价只是单纯的人工费用,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一律以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折算成“天”计价。如果按照兰州市普工(三类工)市场人工工资100元/天、每天工作12小时计算,折合成定额人工工资是(100÷12×8)÷1.4162=47.07元/工日。可以看出,人工市场价格100元/天只相当于定额人工单价47元/工日,定额人工单价52元/工日至少相当于支付123.8元/工日。这是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脱节的第四个原因。
5、人员主体属性的差异
在编制预算定额时,人工费的给付对象是施工企业的一线正式职工,即通常所说的“正式工”。他们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都由企业负责管理。管理者和员工能够使用公有的生产资料,负责施工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和管理,企业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是密切相关的,其工资的调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有企业盈利而发放的各项福利、奖金和分红。
市场人工单价主要针对劳务企业和劳务工人,是建筑施工企业对雇佣的劳务人员发放的日工资或月工资标准,这些人员只从事劳务工作,不参与企业的管理。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定:确定日工资单价时,最低日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普工1.3倍、一般技工2倍、高级技工3倍,根据市场行情、工种、级别和季节等因素双方协商以合同的形式确定的。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是按照企业在建制配置的全员生产工人和常年的工作状态为基础计算的,而市场人工单价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工程在施工期内要完成一定的实物工程量按照“忙来用”的原则计算的,随用随找、随干随叫、随时雇佣、随时清退,不占用施工企业的人员编制,不用长期支付工资报酬。
同时,由于人员主体属性不同,施工企业 “正式工”除定额人工单价所包含的收入外,其他许多隐形的收入另外包括在各项费用里,比如,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各项费用(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及每年按工资总额的1.5%~2%计取的职工教育经费等等。而劳务企业和劳务工人的工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必然将这些隐形的项目变成工资加入到人工单价中。这是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脱节的第五个原因。
6、税金的差异。建筑施工企业的税金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价差调整、规费”为基数进行税金计算,而劳务企业和劳务作业班组在税金计算上,则是能省就省,劳务人员更谈不上上税,这是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脱节的第六个原因。
7、计价系统的差异。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的有关规定,招标控制价是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浮2%确定的工程最高限价,也就是说,作为拦标价的招标控制价,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整体上浮了2%,但总承包企业给劳务公司发包,或给劳务班组、劳务人员结算工资时,并没有同步上浮2%,这是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脱节的第七个原因。
综上所述,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脱节,既有市场的原因,也有生产技术的原因,更多的是政策原因,因此必须研究和思考“将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合理衔接”的问题,研究和解决“改革定额人工单价形成机制”的问题。
二、改革定额人工单价的措施和建议
1、提高消耗量定额人工工日测算的科学性。定额人工工日的测算,既要反映当地社会平均人工消耗水平,更要反映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相对稳定性和人工单价的动态管理要求,因此,工日测算必须结合当地建筑施工机械装备程度、人均机械总功率、工人技术熟练程度、施工工艺水平及正常的施工条件等因素,逐步解决较低工资水平、较高工日消耗,以料养工的问题。
2、启动劳动定额和基础定额的修订工作。修订劳动定额和各项基础定额,综合考虑建筑机械化装备程度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等降低劳动强度的因素,合理测算劳动定额的用工水平,使计价定额人工单价和工日消耗基本真实地反映社会同一时期工资水平和劳动生产率。
3、测算并发布人工单价指导价格。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强劳务分包计价管理。建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地市场实际情况,动态发布定额人工单价调整信息,使人工费用的变化在工程造价中得到及时反映。同时实时跟踪劳务市场价格信息,做好建筑工种和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的测算发布工作,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合理确定劳务分包费用,避免因盲目低价竞争和计费方式不合理引发合同纠纷。
4、用定额及地区基价不同工种的人工单价来差别化管理人工费。从“全国29个城市2014年一季度建筑人工成本信息”可以看出,同一个工日,普工、木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砌筑工 、装饰木工、电工等工种的人工单价是不同的,但政府颁发的现行定额及地区基价人工费的单价是按照一个统一的标准综合考虑的,与工程实践显然不符。因此,建议主管部门在编制新版定额及地区基价时,能够充分考虑工程实践的具体情况,按实体工程(如:土石方、砌筑、混凝土、防水)的差别化统筹考虑每工日人工单价,使人工费的管理从政策层面上更加科学地指导工程实践。
甘肃省已经开始探索和实践,2013颁布的《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将定额人工工日“工种类别”按一类工、二类工和三类工划分,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定额人工单价分别为:综合用工一类70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65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52元/工日。
5、增加费用定额劳务企业参与计价的相关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22号,以下简称《规定》)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劳务企业的人员作出了要求: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程师工以上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劳务公司同样产生企业管理费、规费、税金等内容,劳务公司也得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费用,因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和测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时应当增加劳务企业工程取费的相关计价内容。《甘肃省2013版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对“包工不包料工程”已经给出了取费标准,应该进一步总结整理计价实践的数据资料,为全面推行劳务公司承包工程建立计价体系做好数据储备。
6、完善《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规费组成内容。《规定》和《意见》考核企业四类人员条件,从注册建造师、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六大员”和各工种技术工人在内建立起了结构合理的企业人才队伍,并要求按相应资质等级实行全员聘任、订立劳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同旧资质标准相比,人力资源结构更合理,由分散型管理变为紧密型管理,稳定了企业人才队伍,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了加强,但需要企业出资“养”这些人员,社会保险必须实打实交纳。按照《规定》和《意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资质的要求,新标准至少要交56个人的社会保险(旧标准交20人左右的社会保险也就行了),现有企业在2016年12月31日前按新的资质标准就位,这就意味着,今后企业人员工资成本将呈增加趋势,因此完善《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规费组成内容,将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规费尽量或全部核算到《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应栏目,使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逐步接轨。
7、调整“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相关内容。建设部“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中的人工单价包含:“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五项,这是“正式工”多年前的工资组成内容,如今这些“正式工”的工资构成早已市场化,而直接从事施工作业的农民工工资更是全面市场化的工资。如果现在还按上述要求的内容向社会发布建筑劳务市场人工成本信息,与市场实际不相符,而且各地上报的“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都是一个工作日的市场人工单价,而不是八小时定额人工单价。因此,必须对“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的人工单价内容进行修改,必须结合分部分项工程(如:挖土方、浇筑混凝土、钢筋制作安装等)研究和测算定额单位实际人工单价、日实际完成工作量、日实际工作时间等计价指标,分析这些指标,为测算和发布定额人工费指导价或信息价做好基础数据准备工作。
总之,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的大前提下,如何确定和调整定额人工单价,是工程计价改革必须研究的问题。造价主管部门必须深层次分析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的差异及其对企业、劳动者和社会带来的的影响,紧紧围绕“市场在工程造价确定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根本指导思想,切实维护建设各方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工程计价的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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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付建华,女,汉族,1970年出生,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现任职张掖市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管理站站长,张掖市专业技术拨尖人才,研究成果分别获得张掖市青年科技奖,张掖市社会科学二等奖等多个奖项,在《工程造价管理》、《建设监理》等杂志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0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