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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签证及其工程造价的管理

        一前言 

  工程变更、签证是工程造价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工程变更、签证的项目造价一般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中,它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单独计算,而且其发生时间长、内容广泛、规律性较差,造成工程变更、签证非常复杂,往往难以确定其造价。在实际操作中因工程变更、签证而调整的工程造价占整个单位工程竣工决算的比例一般在10%左右,因此,重视和搞好工程变更、签证工作是承(发)包商正确确定工程造价、控制投资的重要环节。 
  二工程变更、签证的涵义及产生的原因 
  工程变更是指在因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修改而引起的合同变更,具体来说是指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进度计划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等。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中最典型的一种,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纠正设计错误以及为了满足现场施工环境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完善工作,一般由设计单位提出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主要有:(1)由于设计单位本身的疏忽或对设计规范、工程的使用功能等没有完全理解而造成的设计不合理或遗漏。例如,在建筑室外工程中没有考虑地基沉降的严重性,只是要求对回填土夯实,有经验的承包商预计在雨水冲刷的情况下,地基沉降会造成建筑入口、室外平台等处混凝土开裂,建议增加配筋,经设计单位核实后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2)由于市场行情变化或不可预见的地质、天气、环境变化导致原施工图中的材料、结构尺寸或工程做法不能实施,经设计单位核实后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3)在工程开工后,发包商提出要求改变某些建筑项目的使用功能、内部布局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例如在某处增设隔墙等。 
  工程签证是施工合同和施工图中未包括,且预算定额取费也未考虑的,而实际施工中又确实发生费用的内容,需要做现场工程签证。一般由承包商提出,监理工程师或发包商核实签字批准。工程签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1)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产生的工程签证。如基础开挖时,发现有软弱下卧层等不良地基,需进行换填,这时需发包商现场管理人员核实后工程签证。一般来说在合同当中会就此做出相应的规定,例如因恶劣天气、一周内累计超过8小时的停水停电等造成的工期工程签证、经济工程签证等。(2)由于发包商原因等非承包商原因,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承包商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械的调迁、二次搬运等损失。(3)与设备安装工程等其他工程交叉作业产生的工程签证。(4)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的工程量的增加,由发包商现场管理人员根据设计人员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现场工程签证。(5)对于翻修项目、零星维修项目很难出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施工前由承包商提出一套方案,经发包商同意,维修完毕后再按核实工程量进行工程签证。 
  三如何把好工程变更、签证造价关,有效控制造价 
  (一)把好工程变更、签证的造价关。 
  1.合同中有相应计价项目时的定价原则。 
  根据FIDIC条款第52条的规定,当合同中有相应的计价项目时,原则上应按其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计价。计价时需将变更、签证工程分解或合并成若干项与合同规定相对应的计价项目,根据其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单价办理变更、签证工程的计量支付。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充分发挥合同价格的作用,有效的避免双方协商单价时的争议以及对合同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 
  当合同单价明显不合理或工程量变化太大时,原则上是只要有损公平原则或出现显失公平的现象,原有的合同单价就应进行变更。 
  2.合同中无相应计价项目时的定价原则。 
  一般由承(发)包商协商确定,通常采用:(1)以合同原有类似单价为基础的单价确定法。该方法简单且有合同依据,但是要确定的单价只有在原有单价是合理的情况下才会相对合理。当原有单价不合理(例如原有单价存在不平衡报价)时,该方法用于新增加的工程量部分的定价是不合适的。在实际操作中可采用内插法确定单价,例如,合同中有φ800桩和φ1200桩的单价,在确定φ1000桩的单价时就可以采用内插法了。(2)在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之后按概预算定额及相应的编制办法确定单价。该方法的优点是有法律依据,便于操作。但该方法无法反映承包商投标时的报价水平以及原有的招标成果,显示不了承包商的报价水平,而且使合同的决算价回复到定额水平,反而提高了合同的决算价格,甚至可能超过预算总价。因此,采用该方法定价时应在概预算定额的基础上尽量结合承包商的报价水平来确定单价。(3)加权平均定价法是在保证承包商报价合理的前提下,将新增工程按所有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加权确定单价。这样既可以保持履行合同的严肃性,又可以显示承包商的报价水平,有效地发挥投标竞争所产生的积极作用。 
  3.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条件下,工程变更、签证的项目造价=工程变更、签证项目的数量×相应项目按上述原则确定的单价。 
  (二)减少工程变更,控制工程签证。 
  减少工程变更,控制工程签证是控制造价的重要环节,一般来说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的措施有以下几种: 
  1.在项目设计阶段加强控制。这是控制整个工程造价的决定性环节,在这个阶段,主要是控制设计变更。在收集各种资料的同时要求发包商、设计单位等要进行充分沟通。在了解工程的使用意图之后还要熟悉建筑场地周围人文和自然环境,临近建筑物的水文、地质情况等。最后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时,应采用图纸会签制度,并将施工图与使用部门的有关人员做充分的说明,群策群力、齐心协力将施工图设计做好,尽量避免将来发生不必要的设计变更。 
  2.在招投标阶段加强控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举行的工程答疑会上,参加投标的各承包商提出自己在做经济标和技术标时所遇到的各种问题,现场或会后以书面形式一一解答,力争把图纸和工程预算中的问题消灭在投标前。同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参照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FIDIC合同条件和《合同条文解释》等规定好工程承包施工的范围和发、承包商双方的责任。 
  3.在开工前加强控制。开工前要对图纸进行会审,及时发现设计失误、设计不合理之处。特别是在一些地区地质和水文情况比较复杂的条件下,设计单位对现场情况是很难了如指掌的,因而不可避免会的出现一些设计不合理的地方,这时图纸会审一定要认真对待。 
  4.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跟踪控制。及时深入施工现场,对工程进度、人员机械配备情况、场地环境条件充分了解,特别是在设计变更执行时要对成品、半成品报废和拆除、返工等情况进行核实后方可进行工程变更、签证。 
  (三)有效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变更造价的重要因素。 
  施工合同中最好要明确指出工程竣工验收后,若出现了工程变更、签证,工程变更、签证项目的决算方法,同时要保持承包商的原有投标报价水平不变,即按照投标报价一样采取优惠下降,而且优惠下降的幅度应该与投标报价一致。在办理工程变更、签证项目决算时,由于施工合同中明确了工程变更、签证项目造价要保持承包商的原有投标报价水平,工程变更、签证项目决算就能避免许多麻烦,从而保证工程变更、签证项目决算顺利进行。 
  四结束语 
  工程变更、签证是建筑工程产品在建设过程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加强工程变更、签证工作是发包商控制造价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现场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程变更、签证机制,特别是建立并完善一个规范化、标准化、公正严格的工程变更、签证流程,以促进发包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承包商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管理效益,最终达到有效控制造价的目的。最后办理好工程变更、签证项目决算,也同样对保证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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