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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针对《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中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见附件)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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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切实强化公共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共工程,是指各级政府投资的房屋市政工程、公路水运工程、水利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等。企业投资的线性工程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设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和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不利影响的施工活动。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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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市住建委有关工作要求,引导企业创建质量精品工程,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品质,全力助推我市“十项行动”落地见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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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合规完成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信息,统一纳入“北京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项目信息平台”)管理。经审核确认后,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企业在京外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信息,通过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录入完善项目信息。涉密工程和其他按规定不得公开的项目信息,不得通过项目信息平台录入,按照涉密信息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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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施工升降机(智能施工电梯)产权单位应在“市安管系统”中完成设备信息登记入库,并应在“苏州市建筑起重机械信息归集系统”中进行信息归集。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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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应急管理部留言引发了人们对于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包含消防服务的关注。
这是因为其工作已涵盖消防安全内容,当从事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咨询时,便承担了消防安全职责。同时,不涵盖消防安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其考试大纲也纳入了消防安全相关内容。
人事司的最新答复以及住建部的相关举措,都表明安全工程师的从业领域正在向消防安全范围拓展。这一系列变化,促使我们重新审视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消防服务中的角色和重要性。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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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可知,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等10项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藏自治区、四省涉藏州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四地州、甘肃临夏州、四川凉山州、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及金口河区单独划线。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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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次出台的意见共9个部分,是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
据介绍,这次国务院出台的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是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国务院再次出台的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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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发布《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藏政办发〔2024〕8号)。本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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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面积10万m2及以上的工程安全员配备不少于4人,每增加10万m2增加配备1人。
2.安全员每月线上考勤打卡率不低于70%,工地在通道入口、起重设备、危大工程等部位设置二维码,实施危大工程安全员扫码巡视;
3.建立建筑工地安全员记分管理机制,对安全员考勤、现场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扣分制管理,一年度内安全员被扣分达到12分者,须参加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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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征集《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条例》总共分为九章七十三条,分别为总则、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房屋使用安全鉴定管理、危险房屋治理、房屋应急抢险、白蚁预防和灭治管理、自建房安全管理特别规定、法律责任及附则。要点如下: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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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专职安全员等3类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在实名制平台实施电子考勤打卡,具体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登记的为准。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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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规范海南省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行为,提高海南省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履约水平,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全过程、多阶段咨询服务组合或同一阶段内不同类型咨询服务组合的工程咨询服务。
1.0.3 本导则规定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全过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以及绿色低碳建筑咨询、装配式建筑咨询、建筑信息模型(BIM)咨询、运营维护咨询等相关专业咨询。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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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生态保护补偿,是指通过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等机制,对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生态保护补偿可以采取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多种补偿方式。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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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客观题)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客观和主观题)。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包括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增设考试合格证明。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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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共6个专业。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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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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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标《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改革要求,对特许经营领域突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同志就《管理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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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第17号令。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正式将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至40年。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利、能源、体育、旅游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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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河南就有多市发文: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
4月8日,河南省林州市发文:近期资质评审中发现的借用、盗用、套用职称证书申报资质乱象问题。
即日起,原则上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和2010年之前职称证书。 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