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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汇总!2024年各省换证政策与流程! 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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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动员职工,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充分发挥现有降温设备的效能,添置必要的降温设施,并及时做好检查维修工作。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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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验收工作;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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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报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我省对省级权限内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等资质证书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推行电子证照。自2024年2月19日起,我厅许可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等资质证书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将颁发电子证照,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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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进一步加强本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现将《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篇)》(3.0版)和《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筑设备篇)》(3.0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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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册》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含开发区、长江新区、风景区)、新城区城关地区和其他重点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水务工程,交通工程,既有市政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燃气、电力、照明、通信等管线迁改工程,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待建(储备)地、既有临街商铺房屋装修改造等。其它类工程应参照执行。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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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建办科〔2023〕28号)要求,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各地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评估。根据调研评估情况,总结梳理了杭州缤纷社区等10个完整社区建设典型案例,组织编制了《完整社区建设案例集(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供学习借鉴。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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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管理,推进全市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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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使用塔式起重机吊挂泵管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的通知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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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浙建〔2023〕12号)等文件精神,我厅制定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教育培训大纲(以下简称培训大纲)。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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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市抢险救灾机制,规范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和《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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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遭受重特大自然灾害时国家层面开展的灾害救助等工作。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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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在岗履职管理,提升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西安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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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联合验收的工程项目,应按照“一窗办理、信息共享、联合勘验、限时办结”的原则,实行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综合窗口负责受理建设单位申请,按权责划分转办相关部门,工程项目所属的竣工联合验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验收部门限时开展联合验收,最后由综合窗口及时将办理结果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各有关部门可充分运用承诺制等方式灵活办理验收手续,并联办理验收事项,缩短验收时间,提高验收效率。全区2023年底前联合验收项目占比达到60%以上。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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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顺口溜”学习宣传贯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责任科(处)室和责任人,确保所有在建项目传达、落实到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督促指导企业、项目通过班前晨会、安全交底等方式加强培训学习,确保安全意识入脑入心。要强化督导检查,将一线作业人员“顺口溜”掌握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打通制度落实的“最后一米”。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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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制度在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全面实施。我局会同市应急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印发《厦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厦建规〔2023〕10号),2024年3月1日起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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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有关决策部署,精准排查测绘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1号)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全文共八个方面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测绘安全重点领域增加了无人机作业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方面等事项。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指引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完善重点检查事项,将测绘安全生产隐患防患于未然。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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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方案。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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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市装配式建筑政策持续推进、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为确保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以下简称“预制构件”)出厂质量,规范不合格预制构件管理,提高不合格构件处置效率,强化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意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经广泛征求意见,现就加强我市不合格预制构件处置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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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实施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9年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3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