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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厅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届满的,企业申请延续时,可选择申请资质证书延续5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企业申请后直接发放证书。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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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造价资质全国范围内取消,还是招标代理等资格废止,这一切动作都在实行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也会迅速引发大范围关注,资本进入、门槛降低等……这些改革的要害就是打破了行业的“隔离墙”,使之工程咨询、造价、招标代理等产业融合,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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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人事考试中心1月18日发布:2024年建造师考试时间为6月1-2日!
二级建造师由各省组织考试,具体的报名公告由各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不过一般来说,各地的二建考试时间会保持一致!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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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指导我市农村自建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升农村自建房施工现场安全水平,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程(DB4401/T210-2023)》《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指导图集(防高坠篇)》及《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等,我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农村自建房施工安全管理指导图集(1.0版)》。现予以印发实施,各单位在执行中如有问题建议,请径直反馈我局。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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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度,巩固改革成效,拓展审批系统服务应用,探索建立房屋建筑单体赋码、用码、信息归集共享的工作规程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以“项目代码+房屋编码”作为唯一数据标识的房屋建筑工程全生命管理周期的数据管理方式,打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审批监管数据链条,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情况的精细化管理。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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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增项:除法定代表人以为外所有企业主要人员匹对社保(专业技术负责人、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社保全需匹对,全部人员按照二级资质配备),对建筑业企业二级资质标准中专业技术负责人无业绩要求的,不考核其个人业绩;二级资质标准中明确需考核专业技术负责人的资质仍需按资质标准要求考核专业技术负责人业绩。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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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专家库管理和专家论证行为,提高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质量,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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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招标人应当严格落实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的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任何领导干部不得通过集体决策、会议纪要、函复意见、备忘录等方式,干预招标活动。招标人发现领导干部通过上述形式说情打招呼,应当按照《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活动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行为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予以记录。招标人也不得通过向上级请示、召开会议等方式,不执行或打折扣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招投标规定。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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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修订,主要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标准化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针对与上位法不一致、与工作现状不一致的情形进行修订,并依法新增需省级立法明确的条款。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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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换证期间参加招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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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完善的住宅工程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切实维护住宅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联合制定了《吉林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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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完善的住宅工程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切实维护住宅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1月2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联合出台《吉林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吉建联发〔2024〕1号)。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对该文件解读如下。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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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2018年5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2月28日,印发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建规〔2019〕1号)。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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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住建厅印发《吉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自2023年12月20日起施行。
《危大工程实施细则》共分八章,主要包括:总则、危大工程范围、前期保障、专项方案编制、专项方案论证、现场安全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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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经研究,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延期、补办、单位变更及企业名称变更等业务,原纸质证书可作为持证人员水平能力评价的证明继续使用。持证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等相关信息可通过“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https://117.73.255.95:8081/const/index)查询,系统不再记录和显示证书有效期和工作单位名称。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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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结合日常现场监督工作对项目智慧工地实施情况是否与《智慧工地专项建设方案》相符、智慧工地日常维护管理是否及时有效、上传数据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等进行检查。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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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是指为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专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的活动,包括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服务、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服务、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服务,以及特殊消防设计咨询、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服务、全过程消防技术咨询等。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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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工程项目数据标准。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部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见附件。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抓紧修订完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相关数据标准,做好平台改造升级工作,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与全国平台对接。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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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勘察电子招标文件(2023版)》和《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电子招标文件(2023版)》的通知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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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我省报名参加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https://gz.rz.zjcloud.net.cn/),进行相关信息的填写和有关资料上传。由于受理过程中,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或上传的材料需补正的情况,请报考人员尽早完成实名认证,以免贻误考试。 2024-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