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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设计指引(试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设计指引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局、应急管理局、文广旅体局、卫生健康局、商务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佛山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关于印发佛山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相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制定了《佛山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设计指引(试行)》,现印发各单位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书面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发展和设计科技科反映                    

附件:佛山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设计指引(试行)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

 

 

佛山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设计指引(试行)

前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决策部署,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4〕1 号)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指导我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技术单位编制了《佛山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设计指引》(以下简称《设计指引》)。

本《设计指引》共 9 章,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平急转换基本规定、既有及新建建筑设计要求、旅游居住设施专项设计要求、医疗应急服务点专项设计要求、城郊大仓基地专项设计要求、运行维护、既有建筑的控制性基本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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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设计指引(试行).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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