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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

职责分工的通知

资府办发〔2026〕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链条,消除监管盲区,参照省直部门职责分工,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协同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市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链条监督。依法必须招标且涉及多个行业的项目,原则上由项目主体部分对应监督部门牵头负责。对新增行业领域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原则上根据工程分类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市级有关部门应同步调整并对外公示本行业领域权责清单。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原则上参照执行,机构设置与市级部门不一致确需调整行业监管职责的,对应制定本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分工。

 

附件: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清单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市级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清单

 

序号

部  门

监  管  范  围

监  管  程  序

监 管 方 式

1

市发展改革委

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制定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
    配合做好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入库、专家管理工作;
    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以及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的违法行为;

指导、督促全市油气、电力、新能源等有关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相关规范;负责市级油气、电力、新能源等有关能源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谈判,违法确定中标人,挂靠承包,违法转包或非法分包,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使用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负责所监督能源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中发生的负面行为的认定、录入和异议受理等信用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对能源领域项目开展日常监督,通过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监督平台开展远程监督、审核事后书面报告等监督;

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指导、督促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相关行业规范;
    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以及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的违法行为;

负责市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谈判,违法确定中标人,挂靠承包,违法转包或非法分包,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使用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负责所监督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中发生的负面行为的认定、录入和异议受理等信用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对本行业领域项目开展日常监督,通过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监督平台开展远程监督、审核事后书面报告等监督;

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指导、督促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林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相关行业规范;
    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以及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的违法行为;
    负责市级自然资源领域、林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谈判,违法确定中标人,挂靠承包,违法转包或非法分包,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使用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配合做好自然资源领域、林草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负责所监督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中发生的负面行为的认定、录入和异议受理等信用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对自然资源领域、林草领域项目开展日常监督,通过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监督平台开展远程监督、审核事后书面报告等监督;

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指导、督促全市房屋建筑、市政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相关行业规范;
    负责做好监管项目过程中代理机构发生的负面行为认定、录入、异议受理等信用记录管理和注册在本市的招标代理机构信用基本信息核验工作,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做好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市级房屋建筑、市政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谈判,违法确定中标人,挂靠承包,违法转包或非法分包,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使用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监督移送;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对本行业领域项目开展日常监督,通过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监督平台开展远程监督、审核事后书面报告等监督;

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5

市交通运输局

指导、督促全市公路水路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相关行业规范;
    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以及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的违法行为;
    负责市级公路水路等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谈判,违法确定中标人,挂靠承包,违法转包或非法分包,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使用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负责所监督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中发生的负面行为的认定、录入和异议受理等信用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对本行业领域项目开展日常监督,通过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监督平台开展远程监督、审核事后书面报告等监督;

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6

市水务局

指导、督促全市水利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相关行业规范;
    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以及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的违法行为;
    负责市级水利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谈判,违法确定中标人,挂靠承包,违法转包或非法分包,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使用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负责所监督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中发生的负面行为的认定、录入和异议受理等信用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对本行业领域项目开展日常监督,通过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监督平台开展远程监督、审核事后书面报告等监督;

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7

市农业农村局

指导、督促全市农业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相关行业规范;
    依法按权限对需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依法查处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审批、核准意见以及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的违法行为;
    负责市级农业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谈判,违法确定中标人,挂靠承包,违法转包或非法分包,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使用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负责所监督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中发生的负面行为的认定、录入和异议受理等信用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对本行业领域项目开展日常监督,通过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监督平台开展远程监督、审核事后书面报告等监督;

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8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指导、督促全市广播电视行业的制作播出、传输覆盖、监管监测、应急广播等领域的技术系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定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相关行业规范;
    负责市级广播电视行业的制作播出、传输覆盖、监管监测、应急广播等的技术系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谈判,违法确定中标人,挂靠承包,违法转包或非法分包,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使用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

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负责所监督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中发生的负面行为的认定、录入和异议受理等信用管理工作。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程序。

对本行业领域项目开展日常监督,通过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监督平台开展远程监督、审核事后书面报告等监督;

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
    依法办理投诉、举报;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9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

负责市级房屋建筑、市政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谈判,违法确定中标人,挂靠承包,违法转包或非法分包,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使用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执法。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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