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6年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有关事宜的工作提示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6〕28号),现就做好2026年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 评审范围为全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省直企事业单位、部分不具备开评条件市(州)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专业详见附件1。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建筑施工安全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的,须取得建筑施工安全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 二、评审依据 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13号)执行。 三、申报程序 1.创建账号。申报人账号实行实人制管理,申报人可访问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网址:https://rcrs.gzsrs.cn:9999/)或通过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栏(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系统入口进行用户账号的创建和关联。 2.线上申报。7月1日至7月28日,申报人可登录系统维护本人信息、填写上传申报材料,确认申报系列、专业、层级、评审类型、申报类别等信息无误后点击“预约申报”,系统将在申报时段内自动申报。也可于7月29日8:00至7月31日17:00手动申报。申报材料填写及要求见附件2。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黔人社通〔2023〕50号),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材料,发现申报信息填报错误、学术论文被系统“学术风险预警”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系统相应板块填写审查意见,并指导申报人进行补正,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补正后的申报材料不存在风险提示,或被风险提示但已进行风险排除,不影响推荐。 4.公示推荐。用人单位对审核情况以适当方式在线下一定范围和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人在用人单位启动公示程序前,可撤回修改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启动公示后,系统对申报材料开启防篡改保护,申报材料全流程锁定流转,不能退回补正。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反映的,用人单位及时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对公示情况出具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与申报材料一并在系统中上传推荐。未被推荐的申报材料自动终止本年度申报。 5.材料流转。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确保申报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材料截止时间8月28日17:00前准确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6.评审费收取。根据《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高级职称评审每人每次收费350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认接收申报材料后,系统生成交费二维码,申报人在交费截止时间8月31日17:00前扫码交费。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作放弃申报。 四、正高级工程师代表作盲评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政策性审查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须在提交的符合要求的学术成果中选择1篇作为代表作发送至邮箱jstrsc@163.com。代表作为word格式,正文隐去作者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代表作-申报专业-标题”。 五、现场答辩 申报建筑专业高级职称的所有人员需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其他本提示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历年来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关职称政策文件、评审条件、继续教育要求等可到“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网址: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相应板块查阅。 咨询电话:0851-85360330,85360006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