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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联合验收的工程项目,应按照“一窗办理、信息共享、联合勘验、限时办结”的原则,实行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综合窗口负责受理建设单位申请,按权责划分转办相关部门,工程项目所属的竣工联合验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验收部门限时开展联合验收,最后由综合窗口及时将办理结果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各有关部门可充分运用承诺制等方式灵活办理验收手续,并联办理验收事项,缩短验收时间,提高验收效率。全区2023年底前联合验收项目占比达到60%以上。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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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顺口溜”学习宣传贯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责任科(处)室和责任人,确保所有在建项目传达、落实到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督促指导企业、项目通过班前晨会、安全交底等方式加强培训学习,确保安全意识入脑入心。要强化督导检查,将一线作业人员“顺口溜”掌握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打通制度落实的“最后一米”。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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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制度在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全面实施。我局会同市应急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印发《厦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厦建规〔2023〕10号),2024年3月1日起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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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有关决策部署,精准排查测绘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1号)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全文共八个方面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测绘安全重点领域增加了无人机作业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方面等事项。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指引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完善重点检查事项,将测绘安全生产隐患防患于未然。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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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方案。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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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市装配式建筑政策持续推进、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为确保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以下简称“预制构件”)出厂质量,规范不合格预制构件管理,提高不合格构件处置效率,强化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意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经广泛征求意见,现就加强我市不合格预制构件处置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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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实施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9年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3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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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优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竞争,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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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无价材料(设备)询价和签证。涉密项目除外。
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无价材料(设备)询价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无价材料(设备)询价的相关管理工作。全市各级住建、发改、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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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测量行为、统一面积计算口径,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相关规定,现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 1152-2018)(以下简称《技术规程》)作出如下调整:
一、根据《民用建筑通用规范》计算建筑面积的有关原则规定,从建筑空间的基本特征出发,结合建筑空间基本安全要求和基本性能目标要求,《技术规程》中涉及阳台、飘窗、住宅设备平台、无柱雨篷的建筑面积计算作出如下规定: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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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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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质量,我厅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解答(2024版)》,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中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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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成都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019年12月、2021年2月我局分别印发了《成都市农村住房竣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及《成都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经过两年多的试行期,现都已到期。鉴于竣工验收是农村住房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体现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系统性,现将二者合并为一,印发了本《办法》。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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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住房竣工验收管理指导意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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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服务的说明》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87号)精神,现将2024年度我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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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主管部门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统一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贯彻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施工现场一线管理人员和工人的教育培训,提高扬尘污染防治意识,推动施工现场人员人人参与扬尘污染防治,切实把开(复)工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抓早、抓实、抓细,为全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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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直有关部门考核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管业务必须管欠薪”原则实施,主要考核要点包括落实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职责情况,健全完善本行业本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情况,对市县两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指导、支持、督促检查情况,落实部门间各项联动机制情况以及欠薪维权渠道畅通、线索及时移交处置情况。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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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违法限定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不得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能力的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鼓励招标人捆绑若干年度的项目,以公开招标或者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并依法优先选择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经验、熟悉本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的单位。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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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从事建筑行业,在工程类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都可以,如建工集团;房建、路桥公司(私营、国营);工程监理咨询;工程设计、勘察院;铁路交通建设;航空机场建设;水利水电;市政工程;房地产开发;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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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造价专业可以考一建。根据一建考试报名专业对照表可知,“工程造价专业”属于工程类、工程经济类专业,满足一级建造师报名专业要求!除专业要求外,还要满足几年工作经验要求才可以考一建! 202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