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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筑市场主体良好信用信息不再加分。建筑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和信用分值全面实施动态管理,不再进行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建筑市场主体良好信用分值自动清零,不良信用扣分按照行为公开截止时间自动恢复。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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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进入上海市“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https://gcls.sh.gov.cn),进入“下载专区”可查看和获取相关文件、操作说明以及下载工具软件;登录市工程审批系统后进入相应模块,进行模型上传、审查和查看等操作。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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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市重大工程推进协调机制,更好发挥重大工程协调机制和平台作用,保障市重大工程高质量推进和高品质建设,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12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市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沪府办规〔2023〕2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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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总结评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2023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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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安全发展新理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应急部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相关行业企业和有关部门准确理解和把握《办法》,更好地发挥《办法》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作用,现对《办法》条款进行解释说明。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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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应急管理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有关意见,指导和规范各地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应急管理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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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及应急管理发展现状、应急避难场所发展现状及分析、应急避难需求及资源分析、规划目标与指标、应急避难场所发展布局规划、应急避难场所设计要求指引、实施安排、保障措施等。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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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审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盲点问题,保障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质量安全,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电化学储能电站)》,已经专家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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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确保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规范完整、科学准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记录手册》,已经专家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手册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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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及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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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篮进场后,总包单位应组织使用、安装、监理和产权单位逐台进行进场验收,检验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检验报告等资料,查看悬挂平台、悬挂机构、安全锁、限位器以及配套使用的钢丝绳、安全绳等是否符合要求;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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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市重大工程推进协调机制,更好发挥重大工程协调机制和平台作用,保障市重大工程高质量推进和高品质建设,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12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市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沪府办规〔2023〕2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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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20mm,采用装配式时不应小于130mm。
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00m。设有户式中央空调和集中新风系统的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10m。鼓励有条件的项目适度加大空间高度,提高至3.30m以上。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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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我厅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技术标准等最新要求,结合实际工作经验,组织对《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实用手册》进行了修编,现将《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实用手册(2023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手册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各地要加大手册的宣贯力度,指导项目规范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账,鼓励项目积极使用信息化系统建立电子台账,深入推进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努力提升我省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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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共20条,包括现场评定依据、组织程序、工作要求、评定方法、评定结论判定以及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现场检查依照本办法执行。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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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提高消防验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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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建部《关于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系统(以下简称消防系统)与各地工程审批系统进行了技术对接,已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验收备案)事项(以下简称消防审验事项)完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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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工程必须选用性能指标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的保温材料,2024年起在全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禁止使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和六溴环十二烷作为阻燃剂生产的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临时建筑,一律不得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材料要求的彩钢板搭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搭建、分隔时,其芯材应采用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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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促设计单位强化内控管理。设计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设计质量内控机制,所有设计文件应严格按照“一校两审”程序逐级签章,确保设计文件质量。
(二)督促落实楼板防裂措施。住宅楼板设计厚度不得小于120mm,并应双层双向通长配筋,钢筋直径不得小于8mm,间距不得大于150mm。不得在厨房、卫生间等多水房间的楼板内预埋管线。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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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编号为GB 55034-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重点来看第三章[安全管理]和第六章[职业健康管理],建议收藏学习。以下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