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办法所称勘察、设计活动,包括勘察、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编制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通称“勘察设计文件”)及相关工程地质勘察、外业勘测、专业调查、专业设计和后续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本省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地质条件复杂的二级公路的工程地质勘察实行监理制度,勘察监理单位对地质勘察质量进行过程监理,相关费用列入公路工程概(预)算。 2024-08-23
-
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落实“逢查必检证书”要求,将“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作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必检内容。对假冒证书进行比对筛查,及时发现假证问题线索。严厉打击无证、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牵头部门:质安处、建筑站、市政站,责任部门:各地区) 2024-08-23
-
施工现场应实行全封闭围挡,围挡底边应设置装不低于30厘米的防溢底座,防止泥浆外漏;城区主要路段(双向6车道及以上)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其它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m,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可增加围挡高度,设置绿植或使用绿毡。 2024-08-23
-
二建注册证书有效期为3年,到期需及时申请延续注册,申请时还需要提交新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所以未及时完成会影响证书的延续注册,从而影响证书的“有效期”。 2024-08-23
-
评分标准: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阅卷评分工作是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依照规定程序,严格按照住建部标答进行评分的。这意味着考生的成绩是基于其答卷的实际表现得出的,而非通过人为控制得出。 2024-08-23
-
多地公示二建合格名单,人数普遍下降了 2024-08-23
-
《消防技术指南2024版》,本次共修订了195条。包括局部修改调整了133条;新增了条款50条,如,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疏散楼梯宽度计算标准等的规定;删除了与《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冲突的条款共12条,如,不靠外墙防火分区消防救援口的要求,地下车库涉及消防电梯的规定,疏散走道上门宽度的要求等。修编主要工作完成如下: 2024-08-22
-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58号修改)以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等有关要求,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全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省住建厅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有关单位和行业专家对《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2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疑难问题技术指南(2024年版)》(以下简称《指南(2024年版)》)。该《指南(2024年版)》经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自2024年10月1日起抓好贯彻执行。 2024-08-22
-
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等签署,并加盖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经签署盖章且检测结果或数据已应用的检测报告视为已出具。
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授权的签字人为检测报告批准人。授权的签字人应取得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经资质许可机关考核确认,未经报告批准人签署的检测报告无效。
检测报告中应当包括检测项目代表数量(批次)、检测依据、检测场所地址、检测数据、检测结果、见证人员单位及姓名等相关信息。
非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2024-08-22
-
1. 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精神智力正常,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 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职称。
4. 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 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024-08-22
-
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调查核实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经确认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机关提出暂扣建议;省外进青企业,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15日内将事故基本情况(含有关违法违规事实、询问笔录及其他证据),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移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依法查处。 2024-08-22
-
职称,一般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三个级别。但往往高级职称又分为副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两大类。
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
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 2024-08-22
-
您好,根据湖北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规定:“一级造价工程师”可直接对应为“中级工程师”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另外,申报参加我市年度职称评审,可参阅“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职称评审”栏目的相关通知文件。目前,2024年度武汉市职称评审尚未开始,您可以先参考该栏目中《武汉市2023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工程系列申报工作通知》 2024-08-22
-
为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发展理念,住建部发布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图册》,其中,施工现场推荐的八项“永临结合”,不仅有效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而且助力工程项目降本增效,你们用了吗? 2024-08-22
-
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取得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随疏解企业在雄安新区注册的通知》(冀建人教〔2024〕10号)。
经请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自发文之日起,取得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资格随北京疏解企业到雄安新区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入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后,可申请在雄安新区注册。 2024-08-22
-
工程行业经过了20多年的高速发展,纳入了一大批从业者,也吸引了一大批考证养家的人,他们大多是其他外行业的,做什么的都有。他们考证当副业挂,自己在从事其他的工作。 2024-08-22
-
我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以及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川建审函〔2024〕876号)取得我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以下简称:换领资质),2024年9月1日起可向我厅申请资质延续。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厅申请资质延续 2024-08-22
-
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申报人存在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申报人通过本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审单位予以撤销。 2024-08-22
-
制定《办法》是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办法》着眼于加强职称评价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打击违规行为,对于提高职称评审质量、促进评审公平公正、更好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2024-08-22
-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青岛市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23〕19号),根据《2024年青岛市智能建造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智能建造试点工作实际,组织修订了《青岛市智能建造项目评价指标(2024版)》,进一步明确智能建造项目各阶段工作要求,细化评价标准。同时,组织编制了《青岛市智能建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指导有关单位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科学编制智能建造实施方案,提高智能建造项目策划、应用水平,推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取得实效。 202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