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取得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且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 2023-09-01
-
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等。其中按相应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考核企业注册建造师,按相应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考核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等。 2023-09-01
-
,发现注册人员在全国范围内有多家单位参保缴费记录或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对注册人员标记为“异常”状态,对使用“异常”人员申报的企业资质我厅将不予受理,对在资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023-09-01
-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公路水运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工程制品、工程实体等进行的质量检测活动。 2023-09-01
-
福建省港口码头及通航建筑物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2023-09-01
-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发生洪水、台风、城市内涝、干旱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引起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筑工地、斜坡与高边坡和城市公园等破坏、人员伤亡,或影响其使用、生产及运行安全等应急处置工作。 2023-09-01
-
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设置企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职安全员,明确安全员职责,督促依法依规履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2023-09-01
-
“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特殊消防设计必要性论证、特殊消防设计方案、火灾数值模拟分析等内容,重大工程、火灾危险等级高的应当包括实体试验验证内容。 2023-09-01
-
烟台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投标“评定分离”方式 2023-08-29
-
强化工程规范表达,设计图纸的图例和文字表述,应严格执行《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规范准确用语,严禁使用非规范用语引起理解歧义。 2023-08-29
-
2023年9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申请竣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其他各类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2023-08-29
-
本指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配合我市最新标准招标文件使用。本指引依据当前最新国家、省、市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写,如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指引中相关内容按照变化后的规定执行。 2023-08-29
-
需进行信息归集的建筑材料产品清单(附件1)由市住建局适时更新,在“苏州市建筑材料信息归集系统”(网址:www.sznbm.com,以下简称系统)首页进行公开。 2023-08-29
-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带系挂点图集》,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带系挂点图集》要求落实相关高处作业防护措施,在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作业部位或作业区域设置牢固可靠的安全带系挂点或生命绳。 2023-08-29
-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凡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023-08-29
-
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满足装配式建筑投资估算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装配式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指标》(TY01-02-2023),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2023-08-29
-
矿山、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单位,以及企业和从业人员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从业人员)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2023-08-29
-
为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改革工作,落实招标人负责制,规范定标行为,制定本指南。 2023-08-26
-
本标准适用于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工程总造价4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含总承包工程和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专业承包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 2023-08-26
-
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海南、重庆、贵州、云南、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电子证照试运行工作。 2023-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