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2025-12-02
-
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督促技术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明确用工责任,防范用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现将项目施工主要管理人员用工要求通知如下: 2025-12-02
-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有关精神,深入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规〔2023〕14号)《江苏省住宅工程品质提升行动方案》(苏建质安〔2025〕64号)有关要求,加快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工程质量知情权,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我厅编制了《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指南(2025版)》,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全力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走深走实。 2025-12-02
-
关于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 T50500-2024)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 T50845-2024)等9本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实施指引的通知 2025-12-02
-
为加强我市城市更新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障城市更新项目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我局结合实际编制了《厦门市城市更新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5-12-02
-
为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督促技术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明确用工责任,防范用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现将项目施工主要管理人员用工要求通知如下: 2025-12-02
-
现批准《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应用技术规程》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J33/T 1352-2025, 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规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2025-12-02
-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与乡村建设,努力缩小城乡建设水平和品质差距,我厅制定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12-02
-
为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创新应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工智能+”工作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5-12-02
-
一级造价工程师对专业没有要求,非相关专业也可以报考,只是非相关专业需要在相关专业基础上工作年限增加1年,对照下面的年限要求即可: 2025-12-01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业信用评价和招标投标技术导则有关内容的通知 2025-12-01
-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5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杜绝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2025-12-01
-
为落实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优化专家资源配置,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增补建设工程质量专家库的通知》(吉建质〔2025〕13号)部署,经规范遴选,现公布增补后专家库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12-01
-
为加强我省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升全省城镇燃气行业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发挥燃气行业专家的参谋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吉林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燃气安全监管现状,制定了《吉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5-12-01
-
为加强全省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施工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落实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吉林省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施工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12-01
-
为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服务取费行为,保障勘察设计质量,维护规范有序、公平竞争、权责对等的市场环境,结合我省实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取费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12-01
-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国办函〔2025〕57号)及《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省政府令〔第116号〕)相关规定,按照厅党组年度工作部署,由省建设科技与节能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建设领域相关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开展了审查工作。 2025-12-01
-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处置费用计价的通知 2025-12-01
-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规范担保、保险机构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要求,决定在全区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推行电子保函(保险)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25-12-01
-
为扎实推进“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我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新系统和注册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