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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生态保护补偿,是指通过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等机制,对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生态保护补偿可以采取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多种补偿方式。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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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客观题)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客观和主观题)。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包括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增设考试合格证明。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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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共6个专业。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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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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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标《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改革要求,对特许经营领域突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负责同志就《管理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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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第17号令。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正式将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至40年。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利、能源、体育、旅游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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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河南就有多市发文: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
4月8日,河南省林州市发文:近期资质评审中发现的借用、盗用、套用职称证书申报资质乱象问题。
即日起,原则上暂停使用外省职称证书和2010年之前职称证书。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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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明确:
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为A级,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为A级或B级。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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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与造价师两个证书考试难度相当,考试科目都是四科,而且内容也有相同的地方,考试周期都是两年。建筑师考试难度要大一点。建筑师主要是从事设计的,工作环境和工资都不错的,是很多人向往的行业。
我国建筑业每年全国建筑市场的建设项目众多,建筑相关精英需要量当然就很大。建筑行业是永远都不会淘汰的行业,所以考下建工类证书就业前景一
答案是可以的,并且三个证书的考试时间不冲突,是完全可以在一年内同时考的。国家没有这方面的限制。
但是还是要提醒下大家,如果是一人考取了多个证书是不能分开进行注册的,同样一人多证然而都是一个部门的证那是绝对绝对的不能注册在两个单位,那是注册不成功的,所以大家要切记。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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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编制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步制定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技术措施,针对脚手架、模板、外用电梯、吊篮以及移动式操作、卸料等各类作业平台的涉高作业,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施工方案。无专项方案或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批、签字、验收的,一律不得组织施工。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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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及各参建单位务必要保持清醒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意识。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施工现场生产及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抽查工作,做到深挖细查、不留死角,落实责任、立查立改,全面根除事故苗头,坚决防范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本市施工现场春季复工复产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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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届满的,企业申请延续时,可选择申请资质证书延续5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
2.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企业应在资质证书1年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经核查合格的颁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
3.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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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户请使用四川政务服务网“法人注册”申请的法人手机号码和密码登录“四川省工程项目信息录入系统(企业端)”,个人用户请使用四川政务服务网“个人注册”申请的手机号码和密码登录“四川省工程项目信息录入系统(人员端)”,登录后即可进行信息录入操作。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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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水利部印发了《全国主要江河洪水编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依据《规定》,全国大江大河大湖以及跨省独流入海的主要江河水位(流量)达到警戒水位(流量),以及在没有该指标的情况下出现2至5年一遇洪水量级或影响当地防洪安全的水位(流量),均可定义为洪水编号标准。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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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水利部印发了《全国主要江河洪水编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依据《规定》,全国大江大河大湖以及跨省独流入海的主要江河水位(流量)达到警戒水位(流量),以及在没有该指标的情况下出现2至5年一遇洪水量级或影响当地防洪安全的水位(流量),均可定义为洪水编号标准。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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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水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部党组关于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加快水文现代化建设,完善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加强水资源水生态监测分析评价,强化“四预”措施,持续提升水文行业管理能力,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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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近期,省造价管理总站召开以压低收费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警示约谈会,对去年年底以来征集到以压低收费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线索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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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住建局印发《启东市一级建造师补贴实施办法》,重点如下:
1、培养一级建造师且在启服务年限满3年,每一个奖励 5000元。
2、对不在本市建筑企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已变更注册到我市,目服务年限期满3年,每个奖励 5000元。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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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职称类)申请条件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工作单位正常缴纳1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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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办法》,在推动建立健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党中央对我国应急管理体制进行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原由国务院办公厅承担的“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等应急管理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2021年,应急管理部会同有关方面启动《办法》修订工作,在深入调研、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数易其稿形成了《办法》送审稿,并报国务院同意后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办法》修订出台标志着我国应急预案管理进入新阶段,对推进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202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