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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应急管理部发布了推荐性行业标准《灾害事故现场音视频采集和传输通用技术要求》(YJ/T 28—2024,以下简称《技术要求》),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为便于更好的理解应用,现就《技术要求》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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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他人代签承诺制报考告知书。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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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各级住建部门〔市管项目由市质(安)站、项目中心、公用中心、燃气站依职责分工负责,下同〕要按照“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的原则,结合项目监管机构日常“双随机”评价,每年至少完成2轮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全覆盖隐患排查,将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查清问题源头,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结合省厅即将出台的《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模式和机制,全面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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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我市民营建筑企业作为牵头人且为纳税主体,与市外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招标文件按照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中的最高信用分和业绩计取。联合体成员承担的上述项目施工业绩,可在今后项目招标中使用。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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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前阶段:违法发包,“量身定做”招标条件,设置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及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行为。
标中阶段: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评标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评标等行为。
标后阶段:转包、违法分包、“甲指分包”、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承诺的拟派出人员未到岗履职。
四、工作安排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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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既有建筑幕墙,是指各类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建筑幕墙,包括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金属幕墙、人造板幕墙和组合幕墙等。
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是指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等,对既有建筑幕墙进行现场检查测试、分析验算、评估,对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所作的审查与综合判断。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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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我局组织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三局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汉江重工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喆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了《武汉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图册(2024版)》(简称《指导图册》),现予发布。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施工现场管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改善工地形象,确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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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机检测模块包括建机检测机构登记和建机检测全过程管理,具体详见附件《建筑起重机械检测管理用户操作手册》。
(一)建机检测机构登记主要包括检测机构基础信息、人员信息、自有仪器设备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要求等登记模块,提供检测机构登记信息查询、检测机构注销等功能。
(二)建机检测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检测委托登记、检测过程记录、检测报告信息、检测机构信息查询等模块,提供检测委托、检测机构登记信息真实性核查、检测告知、检测现场记录及确认、电子检测报告及检测数据生成、检测全过程查询等功能。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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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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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高质量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新工艺不断应用,我省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但房屋渗漏等问题发生频率较高,为落实为人民群众建设“好房子”的总体要求,切实推动质量常见问题有效治理,我厅组织行业专家编写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质量问题防治手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宣传推广。在执行过程中,有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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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支出,用于退化林修复、退化草原修复、中幼林抚育、湿地保护修复等。
(二)巩固防沙治沙成果支出,用于新治理沙化土地(人工造林)管护、浇水、补植等。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按 照一体化保护的要求,统筹用于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后期管护相关支出。
(三)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支出,用于对暂不具备治 理条件和因保护生态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依法实施封禁保护。
(四)“三北”工程“两化”示范支出,用于对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引导社会资本采取科学有效方式开 展防沙治沙成效显著的地方给予奖补,由地方统筹用于开展防沙治沙相关工作。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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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总价(暂估价)300万元以上的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时,应将工程款支付担保内容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鼓励其他建设工程参照本办法执行。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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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末,培育30家以上智能建造骨干企业,累计打造200个以上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项目,适宜技术在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中应用占比达到30%,智能建造应用场景实现16市全覆盖。
到2030年末,培育80家以上智能建造骨干企业,累计打造700个以上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项目,适宜技术在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中应用占比达到70%。
到2035年末,大中型企业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普遍应用智能建造适宜技术,培育一批在智能建造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成为全国建筑业智能建造强省。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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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通知。(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发布最新通知为准)至于其它地区,官方暂未公布2024年二建查分时间。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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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2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落幕,考生们纷纷分享了自己的考试 体验和心得。今年的二建考试,无论是从题目的设置还是考试的整体趋势,都给考生们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本文将对今年的二建考试进行一个全面的分析,并提供一些反思和建议。
上周,二建考生去“排雷”了。
然后一片哀嚎:AB考卷不一样、删除的内容拿来命案例分析题、考题超出教材知识、出现监理考题、新大纲新增的知识点分值很大……
本次二建考试出题的方向、出题形式、出题难度,对9月的一建考试来说,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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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完二建要不要继续考一建呢?”、“现在备考一建还来得及吗?”、“二建通过再考一建难不难?”
根据不完全统计,通过二建的考生90%选择了继续考一建!
别人都说,考完二建考一建,力气省一半,具体是为什么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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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请考生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如实承诺报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陕西境内的人员可报名在陕西省参加考试。
考试机构在资格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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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验证的,报考人员须予以配合。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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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市政公用、水利 水电、机电、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 矿业工程等 10 个专业,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 业科目报考。 考点设在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 为准。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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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202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