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 2024 清单正式实施后,脚手架、垂直运输、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安拆、施工降水排水等原采用单价计量的措施项目,统一改为以 “项” 列项、实行总价包干;同时条款明确:无论项目采用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度与准确性,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 条款落地后,实务中形成两种极端解读,均偏离规范本意:一部分观点认为总价包干等同于费用固定,任何情况都不得调价;另一部分则主张只要实际投入增多,发包人就必须追加费用。想要厘清包干边界,找到规范预留的调价口子,必须回归条文原文逐一拆解。 2013 版清单将措施项目划分为两大类别:脚手架、模板、施工降水等可计量项目,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这类难以量化的项目,按项包干报价。2024 版虽然取消了单价措施费这一分类,但并非把所有原有单价措施全部转为总价包干,混凝土模板单独设置了管理路径。 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经从措施项目清单内剥离,归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跟随对应混凝土构件同步列项,工程量按照构件接触面积计算,依旧执行综合单价计价模式。依据规范 7.2.1 条第 2 款:列入分部分项清单的模板工程,以及合同约定可以计量的其他措施项目,全部遵照分部分项工程的计量规则执行。 单价合同下,模板工程量可依据施工图纸重新核算,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按照分部分项工程的风险划分原则处理;总价合同中,招标图纸范围内产生的工程量偏差,全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算阶段,如果承包人仍将模板费用归入措施项目报价,或是在措施费项下主张模板工程量增加带来的价款补偿,都属于计价口径使用错误,无法得到支持。 总价包干的核心依据来自规范 3.1.8 条:以项为单位编制的措施项目清单,其内容完整性与数据准确性由承包人全权负责。但包干的核心对象必须厘清:包干覆盖的是承包人投标时自主编制的施工方案,而非发包人指定的施工方案。 在既定施工方案范围内产生的工程量正常浮动,属于承包人应当预判的风险;只有施工方案本身发生实质性改动,才会开启价款调整通道。举个实例:某总价合同写明 “工程变更引发的措施费增加不予调整”,施工阶段因用地规划调整,部分道路工程被取消、排洪线路整体变更,软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形式和招标图纸相比出现重大改动。 这类变化已经超出一名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阶段能够合理预判的范畴,承包人有权申请费用调整。规范 8.9.8 条给出明确支撑:若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提出工程变更,取消了合同内原定施工内容,且承包人产生的成本损失、预期收益,无法在其他已支付项目或替代工作中得到弥补,发包人应当赔付对应的实际损失与合理利润。除合同另有特殊约定外,措施项目费用不因建材、人工物价波动而调整(8.7.6 条)。 7.3.1 条是措施项目价款能否调整的总控制条款,条款前置条件为:除合同另有约定及本条列明情形外,已标价清单内的措施项目一律不得调整价款。本条共设置五款内容,其中三款构成合法调价事由: 第一,工程变更造成措施项目内容改变,按照 7.4.4 条执行。承包人可以主张变更新增的现场管理人员薪酬、临时设施搭设以及其他新增措施工程量对应的费用; 第二,清单缺项漏项引发措施项目变化,执行 8.2.2 条、8.2.3 条。按项包干的措施清单缺陷风险,并不跟随分部分项工程转移,原则上仍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不予调价;只有安全生产措施费、归入分部分项清单的模板工程,不受此条约束; 第三,暂列金额中无法提前预判、无法详细列明的工程内容,带来措施项目变动,按照 7.7.2 条处理。 其余两款执行独立规则:列入分部分项清单的措施工程,统一遵循分部分项计量调价规则;安全生产措施费单独按合同约定执行,独立于按项包干的常规措施项目。 除工程变更外,工期变动是措施费调价的另一独立路径。规范 8.9.4 条写明:因工程变更或是发包人责任事件造成工期实质性延长、缩短时,措施费增减额计算公式为:工期增减天数 × 措施项目中期运行费用 ÷ 合同总工期,核算基数严格限定为中期运行费用。 同时 6.2.13 条要求投标人同步提交措施项目费用拆分明细表,把每一项措施费拆解为前期搭设费用、中期运营费用、后期拆除费用。这份拆分表既是工期索赔的计价依据,也是进度款拨付的核算凭证。如果承包人仅填报措施项目总价,没有做好阶段费用拆分,即便责任归属清晰,工期延长后的费用也无法精准核算,损失只能自行承担。 除此之外,8.9.5 条补充了两类计价方式:为完成新增变更,现场需要添置全新施工机具的,按照机具型号、实际台数与台班数量,套用清单计日工单价结算;新增临时设施,则根据设施类型、搭设数量与实际使用时长,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另外,提出价款调整的一方,必须在措施实施前报送专项施工方案,逾期未提交的,将直接视为主动放弃调价权利。承包人务必完整留存施工组织方案、现场影像、工期资料等全套佐证材料;发包人也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前明确措施费计量规则与调价审批流程,减少结算纠纷。
一、模板费用单列管理,不适用措施项目总价包干规则
二、包干锁定投标施工方案,仅方案发生实质性变更才可调价
三、7.3.1 条为调价总闸门,三类情形可以调整措施费
四、工期延长产生的措施费追加,以中期运行成本作为计算基数
措施费调价三步走实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