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典型违法案例的通报(七)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整治,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厅党组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聚焦串通投标等违法问题,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现将查处的2起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串通投标案 (一)基本情况 青海湖水位上涨海北州淹没区农牧民住房搬迁改善(刚察县二期)项目于2025年6月17日公开发布招标公告,7月21日完成开评标,7月25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青海豪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1388.83万元。2025年12月18日,刚察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在核查中发现,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青海豪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宝圣建筑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投标文件存在异常一致,两家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文本内容高度雷同,经济标分项报价、取费标准、计价构成等核心数据大面积重合,涉嫌相互串通投标。 (二)查处过程 项目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启动核查程序,全面调取招标备案资料、全套投标文件开展比对核验,并对两家涉事企业相关经办、负责人开展调查问询。经核实,两家企业投标文件多处关键内容完全一致,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相关责任人对串通投标违法事实均予以认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定青海豪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海宝圣建筑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相互串通投标违法行为。 (三)处理结果 上述涉事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项目所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对青海豪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直接负责主管人员、青海宝圣建筑有限公司及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分别予以行政处罚,罚款23.99万元。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的串通投标案 (一)基本情况 果洛州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标段一于2025年1月15日发布招标公告,2月27日完成开标、评标,3月3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青海浩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1667.90万元。2026年11月6日,经果洛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串标分析平台核查,投标单位青海泽标有限公司、青海亿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情况,涉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二)查处过程 项目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启动核查程序。经结合串通投标线索分析报告对招标资料、投标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并经调查问询,投标单位青海泽标有限公司、青海亿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定青海泽标有限公司、青海亿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违法行为。 (三)处理结果 上述涉事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青海泽标有限公司及直接负责主管人员、青海亿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分别予以行政处罚,罚款17.56万元。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