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指导改善型住宅评价,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评价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07-10
-
各级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常态化清理制度,定期对公共资源交易不合理规定和做法开展清理,坚决破除妨碍经营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制度壁垒,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各市(州)、县(市)除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政策,原则上不再出台公共资源交易政策。 2024-07-10
-
在 2024年6月30日前已经申请过资质延续、未能通过审核的,自2024年7月1日起,相应资质在平台不再显示,企业需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予受理。其中二级资质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满足资质标准、建造师数量和专业达到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的,一级资质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建造师数量和专业达到一级资质标准的通过审核;整改后仍不符合延续标准要求的,注销该项资质。 2024-07-10
-
依据《北京市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暂行办法》(京建管〔2009〕628号)和《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核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11〕14号)要求,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法依规对所属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对于经责令改正仍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条件的,可以撤回其资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发的《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书》和《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决定书》,可以委托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送达企业。 2024-07-10
-
一、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工程量清单时,应在编制说明中明确安责险暂估价的具体金额。安责险暂估价的具体金额=[招标控制价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招标控制价的措施项目费(含单价及总价措施项目费)]×0.2%。
二、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时,安责险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安责险暂估价的具体金额填写,不得调整。 2024-07-10
-
建设单位在“青海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申报免审小型工程登记时,由系统随机抽选论证专家。在专家选择页面中填报专家论证所需的专业和数量,由系统从“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审查专家库”中按照填报需求的1:3比例随机生成专家推荐名单,由建设单位从专家推荐名单中选定专家组组长、各专业专家,形成项目论证专家组名单后线下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系统最多可随机抽选3次,专家名单一经选定无法修改。 2024-07-10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对标落实市纪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
一、严禁漠视群众诉求。不得对企业和群众诉求敷衍塞责、冷硬横推、故意刁难,不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规定;不得将应当公开的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监督渠道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 2024-07-10
-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等有关规定,我部梳理形成了资质申报有关问题解答,供企业在申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和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时参考。 2024-07-10
-
《解答》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有关规定,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行业审查中的14个常见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了代表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种类及要求。二是明确了各类代表工程业绩的完成时限、承包内容、规模指标等的具体要求。三是明确了注册建造师数量认定规则。四是明确了具备设计综合资质和水利行业甲级资质的设计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相应的工程业绩要求。 2024-07-10
-
由政府部门统一组织或委托有关行业协会组织实施,以笔试为主。报考人通过考试后,可以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政府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进行认定发证,如教师资格由教育部具体实施发证,法律职业资格由司法部具体实施发证,税务师资格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具体实施发证。 2024-07-10
-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制定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经信、自然资源、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能源等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工作,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分级监管制度,按权限监督管理具体招标投标活动,处理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加强对本地招标投标工作的领导,理顺地方监管体制机制,明确本级负责招标投标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部门和各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行政监督部门,落实好省级有关部门的监管要求。 2024-07-10
-
咱们拿已公布数据的几个考证大省来对比,2024年,四川、江苏、山东三省的二建报考人数为43万左右。
2023年,四川暂无数据,不做比较。
2022年,四川、江苏、山东三省的二建报考人数为75万左右。
相比22年,今年二建报考人数减少了约30万左右。 2024-07-10
-
您好,《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项目,其施工、货物、服务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规模标准的,该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07-10
-
6月26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取得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随疏解企业在雄安新区注册的通知》(冀建人教〔2024〕10号)。
经请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自发文之日起,取得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资格随北京疏解企业到雄安新区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入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后,可申请在雄安新区注册。 2024-07-10
-
如今,各种证书多不胜数,很多小伙伴为考哪个证书而感到苦恼,为大家整理了六大类含金量较高的证书,供大家参考,希望在考证的路上少走弯路! 2024-07-09
-
下半年的考试,你打算参加哪些?
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
教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提前计划,为目标努力起来! 2024-07-09
-
此前,某网友在应急管理部互动板块留言:建议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合格成绩提高至80分(标准是60分合格)。(下滑可查看留言详情)。
近日(4月26日),又有网友在应急管理部互动板块留言,建议:
1.切实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难度和含金量。 2024-07-09
-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规定,经评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019〕2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9月1日。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2024-07-09
-
《指引》共8个章节,以基本规定、通用设计、各类专项设计为框架,从平急转换、选址要求、规划布局以及各相关专业等方面,明确了旅游居住设施、医疗应急服务点、城郊大仓基地、配套设施等四类“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的设计要求。结合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经验,《指引》提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应保障“平时”可持续正常运营、“急时”快速转换所需功能,并规定“急时”应严格执行“三区两通道或三区三通道”布局,实现出入口分设、洁污分流,同时也应满足隔离、治疗、物资保障功能及相应市政配套的具体要求。 2024-07-09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4 号)等文件要求,指导全省相关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设计,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考执行。 2024-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