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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方式 建筑工程信用评价分为建筑市场行为管理、质量安全管 理两个分项,结合每个分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日常监管情况,分别进行评价。每个分项的信用评价均实行百分制,初始分为 100 分,良好信用信息加分,不良信用信息减分。
(二)评价周期 建筑工程信用评价周期与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同步实施,以建筑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起,到建筑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止。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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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受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履行以下职责:
(一)聘任、更新、选用、考评以及解聘专家等;
(二)建立专家库以及专家随机抽取平台;
(三)制定专家库管理制度;
(四)监督指导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论证工作;
(五)组织专家交流学习;
(六)定期更新专家库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七)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业分类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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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5.2中“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修改为“或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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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和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建字〔2021〕1号),大力推行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确定将“混凝土整平机器人及测量放样机器人在建邦科创中心项目的应用”等25个案例,列为江西省2024年智能建造典型案例。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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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的申报、评审公布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法,是指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相结合,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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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应统一按照省建设厅发布的数据格式、接口标准和接入流程对接“省保障在线”主要管理平台。(详见附件1)。
施工企业对所承接工程的项目实名制管理负总责。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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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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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分!新增两地公布二建成绩!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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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实行代建、项目管理总承包等建设管理模式的,代建、项目管理总承包等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职责。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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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作指南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既有房屋建筑安全与抗震性能鉴定工作。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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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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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序列、等级、条件及承担范围等按照《办法》规定执行。其中,申请人具备《办法》第十四条第1至3项条件但不具备第4项条件的,也可申报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但仅可承担二级及以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其业务承接范围将在资质证书上载明。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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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件适用于在我省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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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企业申请公路工程乙级、水运工程甲级、水运工程乙级、水运工程机电专项资质许可事项的(含新申请、延续、一般及重大事项变更),适用本服务指南。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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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对项目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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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批机关已经受理的申请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批办结,已经颁发的资质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对企业依法处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以及企业申请注销资质证书的,仍由原审批机关实施。
(三)承担资质审批职能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依托政务服务网的线上审批系统,提升审批效率,按时作出审批决定。省厅与承接省级审批权限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使用统一的审批系统,实现资质申报一个端口受理、一个系统办理,全面推行电子证照。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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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为主、政府支持、行业主导、企业让利的原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围绕家装以旧换新总体任务,以行业协会为依托,以龙头企业为牵引,以创新服务产品为驱动,通过打造家装一体化平台、企业让利促销、多方宣传引导等方式,引导家装企业提供多元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满足多样化家装消费需求,激发家装领域消费潜能,推动家装消费品以旧换新,助力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实现。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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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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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中,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公开、共享、评价、信用修复、档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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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安全生产。 2024-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