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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审批事项审查工作细则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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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南适用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的注册申请和办理。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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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建部职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注册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再次明确了证书注册的各项内容和要求,比较详细,常见的问题基本都在里面了。强烈建议注册师们都收藏一下。
其中明确指出了强制注销的办法。对于离职被卡以及喝茶的同行来说,这个还是非常重要的。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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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真实工程项目应录入一体化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主要服务于企业开展招投标、资质申报等业务办理。企业在省外承揽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有关规定,通过当地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归集项目信息。根据项目性质及内容,将项目类别划分为房建市政工程总承包、其他行业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3类,市政工程项目需明确工程用途。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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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印发实施,我国将从基础制度建设、市场设施建设等方面打造全国统一的大市场。
2023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并且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权威答问。提出: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
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2024年2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征集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的公告》。提出:
不得以注册地、所有制排斥、限制企业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
直接派员督查典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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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关于招投标、注册证书以及新资质改革等涉及建筑业重要政策迭出,不难看出建筑业改革大幕,已然徐徐拉开!而建筑业作为国民支柱产业,在寻求改革突破的关键时期,针对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以及工程咨询等资质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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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全称及简称,建设依据、建设目标和任务、项目功能和定位、建设地点、建设工期、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主要需求和产出(服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等。
如项目涉及存量资产,应说明存量资产内容、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价值、资产权属或权利、存量债务、建设运营时间、资产运营与效益情况等。应说明存量资产评估情况(含评估单位、评估目的、评估方法等),并将评估报告作为附件。涉及改扩建的,应说明改扩建和存量资产的关系。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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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广东省住建厅印发了《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24版)》,并明确:
从2024年8月1日起,全省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统一使用《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24版)》。《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6版)》同时废止。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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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藏住建厅发布《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开展预防高处坠落和基坑坍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其中对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提出严格要求。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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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时刻保持警惕之心,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坚决落实以下九不原则: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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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启用南昌市“智慧工地”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检测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应与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和信息互通。检测机构应在重要现场检测工作开展3个工作日前将相关检测方案和时间安排上传至监管平台。
2.自2024年5月1日起,无全市统一流水号和防伪识别二维码的工程质量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对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的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应在检测报告形成后、出具前,将检测数据、结论等主要检测报告信息传输至监管平台,获取全市统一流水号和防伪识别二维码。 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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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两个类别注册在同一单位的监理工程师,聘用单位或聘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同时提交两个类别的变更注册申请。
变更注册不改变注册有效期。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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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细则所指的“评定分离”是指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评标”与“定标”阶段进行分离,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完成,定标阶段由招标人自行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完成。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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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在总平布置时,应规划好混凝土标准养护室(以下简称“标养室”)的位置,合理配置标养室,建立健全岗位职责、仪器设备、混凝土试件制作及养护、送检等管理制度并上墙,配备满足试验需要的人员、仪器设备和设施,试验人员应按相关规定培训并取得检测试验岗位证书。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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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通过各业务系统录入信息时,应当认真核对填写信息,并对录入项目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谁产生,谁监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业务系统采集信息的审核确认,确保工程项目信息及时采集、工程档案完整准确。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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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建市规3号文的规定,对经系统比对发现的注册建造师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条件(以下简称资质不达标)的企业标注资质异常,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公开已标注资质异常企业的信息,同时在其下载打印的电子证书使用件上同步进行标注。标注期间,资质不达标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事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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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信息,原则上通过业务系统在业务活动中采集,并通过对接方式归集到省公开平台,由省公开平台统一对外公开展示。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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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首次为招投标领域出台政策措施列明“负面清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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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同时满足报考条件“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截止报考当年年底)”,则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符合免二科报考条件的,报考级别需选“考一科(符合免试两科条件的人员)”。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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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常见问题答疑汇编》。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考使用。 2024-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