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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很多考生都是头一次报名,不清楚具体的报考流程,在这里为大家分享一级建造师的报名方法,希望可以给各位带来帮助。
1、因为一级建造师属于国家级统考,所以不管是哪个地区均需按照自己当地相关规定时间段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2、一级建造师报考人员应尽早注册账户,完善相关信息。由于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报名承诺制,考生需要仔细阅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和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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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事考试网已发布《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重要提示》,确定了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6月7日-28日。
在预计报名入口开放时间范围内,各地组织报名的具体时间安排以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为准。
归属地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考务将于各省人事考试网或人社局公布。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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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五年行动计划(2024-202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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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穗建规〔2024〕7号)(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将在信用管理平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用信息评价工作,用于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信用记录与管理。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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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更高期望和要求,充分调动各方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工程质量存在的常见多发及群众投诉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决定自2024年开始开展为期3年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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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目前,《广州市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自2020年印发至今已施行满3年。为进一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健全完善市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参照《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等文件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本次《预案》修订。现就《预案》解读如下: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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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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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苏建设规〔2009〕8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的若干意见》(苏住建建〔2018〕14号)、《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办法》(苏住建建〔2022〕8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手册》)审核、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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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第十四条中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以下简称“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应严格落实“照图验收”制度,以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作为消防验收的依据。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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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力争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力争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再下降10%;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相对指标显著下降。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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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重组分立,申请全部资质或部分资质转移的,应当对原企业、资质承继企业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资质标准”)重新考核。
(二)原企业应当重新核定当前状态下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法律关系及承揽项目情况,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法律关系不符合分立要求的、有重组分立资质相关在建项目的,不得分立。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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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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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格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期满后,原《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式样和资质申请表式样的通知》(建质函〔2005〕346号)废止。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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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广西住建厅发布《关于使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经研究,我厅决定自2024年8月1日起使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平台)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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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将于5月18日-19日开考,距离考试还有20天,准考证即将开始打印!
监理工程师准考证打印时间汇总: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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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执业。
一、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的项目工程: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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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今年汛期防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做好建筑施工防汛防台防御各项工作,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抓紧抓实汛期防御工作,压实压紧防汛责任,一定要守牢安全底线。
在建工程要落实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防汛责任体系,在4月30日前向监督机构更新上报各项目防汛防台组织领导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并将本项目的防汛防台责任人名单进行挂牌公示,防汛责任人在防汛防台期间一定要到岗到位,并确保通讯畅通。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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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节约用水(以下简称节水),是指通过加强用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水资源消耗、减少水资源损失、防止水资源浪费,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的活动。
第三条 节水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遵循统筹规划、综合施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总量控制、科学配置、高效利用,坚持约束和激励相结合,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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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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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批准《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640-2023,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本次修订拓展了适用范围,增加了市政工程领域,新增了市政工程绿色施工相关评价指标。 2024-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