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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考试将在6月1日、2日举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我们为大家整理了2024二级建造师考试答题技巧,供大家学习参考。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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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级建造师报名官网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快速入口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6月7日-28日,考试报名执行属地化管理。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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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通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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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各地应在2024年4月26日前,对城市出入口、主干道、重要道路两侧等重点区域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实施全面提升,在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围挡品质提升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2021〕19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围挡外侧加挂绿色仿真草皮,仿真草皮四周统一加设金属色边框。围挡上按照要求设置规格统一的“九牌一图”信息公示牌。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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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很多小伙伴在后台询问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问题,注册牵涉到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
为了帮助考生全面了解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及造价工程师注册所需材料,小编特整理了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全解析,供广大考生参考。
温馨提示: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各地注册要求或有不同,考生所需提供的材料要求以各地官方发布的通知为准。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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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承诺报考,报考人员须根据报考条件和报名系统要求,做出诚信承诺。报考人员确定提交报考信息,即表示本人符合考试报考条件且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考试主管部门考前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核查,考后进行人工核查。在考后资格核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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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等一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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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时发现,学历信息维护页面新增了一条新规定。具体内容为:已经通过人工核查的老考生更换省市或跨考试领域报名的,须重新接受核查。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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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加强质量检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以及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是指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并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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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智能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使用维保、加节顶升等纳入超危工程进行管理,应当组织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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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底线,安全第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有力保障农房选址安全、设计安全、建造安全和使用安全,将农房质量安全监管贯穿农房建设管理使用各环节,强化风险管控,坚决防范农房安全事故发生。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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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资质“三换二”操作指南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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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和规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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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定,按照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结合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考试及培训计划,现将2024年全省安管人员报名考试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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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类企业资质的管理规定、标准及相关政策有哪些?
答:工程勘察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160号部令)、《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等。
工程设计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160号部令)、《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等。
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等。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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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附件1)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若企业已有省级资质证书的,换证后合并为同一本证书,有效期按最先到期的有效期算),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经核查合格的颁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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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专项治理深化年行动,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见效,营造项目负责人带头抓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切实防范化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全力压降事故死亡人数,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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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包括市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以及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抽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档案调阅、备案核查、网络监测或实地核查等。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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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去年年底的一波资质证书延期浪潮,很多企业东借西凑总算是拿到了五年有效期的资质证书。但是你以为这就完了?住建部早在去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第五条专门提到:加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力度。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完善信息化手段,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开展动态核查,及时公开核查信息。经核查,企业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在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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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逆向调查,就是学电脑专业的高手也很难破案。
总之,排污企业并不是通过了环评审批,组织了竣工验收,获得了排污许可证,就一定会达标排放。
衔接好环评和排污许可的关键,还是在于事中事后的监管。 202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