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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建考试时间已确定为9月份,6月份就要开始报名啦!距离考试不到半年的时间!下面整理了2024年的一建全年报考流程指南,包括从认识一级建造师到怎么拿证注册17个步骤全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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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事考试网已发布《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重要提示》,确定了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6月7日-28日。为了帮助各位考生顺利报考,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全面解析: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步骤”相关内容,请参阅。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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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求职业进阶的道路上,一建证书无疑是众多建筑从业者心中的“香饽饽”。然而,报考一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了对学历和专业的严格要求外,工作年限也是一道不可忽视的门槛。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关于一建报考工作年限的种种疑问,让你一次搞懂。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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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证书主要是衡量一个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而B证则更多地涉及到安全生产方面的能力和资质。在日常的工程管理中,一建和二建证书持有者如果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从事相关工作。当然,如果持有者同时也拥有B证,将更有利于他们在建筑行业的发展和提升。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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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各位考证的朋友们,是否有时会感觉自己如同迷途的羔羊,迷失在考证领域的这个大森林中?
别担心,今天我将为你们揭晓通往成功的秘密武器——那就是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证书!这些证书就像是你的独家密码,打开你专业成长的宝箱。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你手上已经有几把这样的“钥匙”吧!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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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效能提升为核心,以管网补短板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建管并举、系统整治、精准施策,推动建立厂网统筹的城市生活污水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模式。到2027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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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这个传统行业,因为瓦工等工种熟练工“高薪”“缺工”,引发多方关注,“瓦工一家三口半月收入4万元”“年收入20多万元仍招不到人”等话题频频登上网络热搜榜。目前,瓦工等装修工人收入水平怎样?熟练工难寻有哪些原因?我们走访了装修市场,跟从业者唠了唠。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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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条例》顺利实施,有关方面将着重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抓好宣传贯彻。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培训等工作,使有关各方充分知晓和准确掌握《条例》内容,为《条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及时跟进配套制度建设。《条例》确立了节水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要及时出台更为具体、操作性更强的相关配套规定,进一步细化制度措施,确保《条例》落地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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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遵循统筹规划、综合施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总量控制、科学配置、高效利用,坚持约束和激励相结合,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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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青海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出台,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至此,已有22省市区跟进发文,均提出禁止“垫资施工”,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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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住建部发文企业资质不再免费延续(针对一级、特级企业资质),全国一建价格涨了。
随后,各地住建厅陆续发布企业资质通知(针对二级、三级企业资质),二建证书需求应声而涨。
也有部分地区允许企业资质再免费延续一段时间,给出了缓冲期。如今这段缓冲时间已经到了,又一波建造师需求起来了。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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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前由考生自行对照报考条件提交报考资料、签署承诺书,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公示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不得填:无、待业、数字等非实际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须按照毕业证如实填写,学历专业不得随意更改)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报考人员报考时误选、误填、误传,影响资格核查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具体程序如下: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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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省级权限内的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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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效能提升为核心,以管网补短板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建管并举、系统整治、精准施策,推动建立厂网统筹的城市生活污水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模式。到2027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以上,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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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在联合审图系统关联的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应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本单位在联合审图系统开展工程项目审图相关工作。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应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和内部质量管控,保证相关人员履职尽责和勘察设计、审图工作质量。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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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换证申请,该资质项在2024年1月31日至换证公告前失效。请需换证的企业及时提交换证申请,同时,请需换证但有效期尚未届满的企业及时关注证书信息,务必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交换证申请,2024年3月31日后我区各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部门将不再受理有效期届满的资质换证申请。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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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依据的,对16号令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服务事项,不得强制要求招标。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检测服务不在列举规定之列,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但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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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要认真履行开复工验收程序,坚持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标准,严查人员持证上岗和“安全日志”落实情况,切实做到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开复工一个。要督促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开复工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开复工工作方案,明确参建单位职责,全面开展开复工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开复工报告制度,确保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所有开复工项目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查或验收同意后方可开复工,对工程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未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日志”制度不执行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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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对于《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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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发挥科技创新资源集聚优势,支持张江、南沙科学城等高水平承担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任务,建成投运一批大科学装置,研究“十五五”时期在有条件的新区建设新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可行性,支持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和平台向具备条件的新区倾斜。 202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