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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与监管事项清单部署,本次检查对象为:房地产估价机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四项制度”落实情况;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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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范围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施自审承诺制的简易低风险厂房仓储类项目;各地免于施工图审查的项目。
上述项目总数1000个及以下的地区,抽取项目不低于项目总数的3%;项目总数1000(不含)~2000个之间的地区,抽取项目不低于项目总数的2.5%;项目总数2000个及以上的地区,抽取项目不低于项目总数的2%。各地抽取的免审项目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抽查项目总数的15%。具体抽取规则详见附件1。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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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有效预防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编制了《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指南》《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检查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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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指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是指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在既有建筑和开放性街区中实施的,改建提升沿街商铺、仿古建筑、传统民居及其配套管线、道路、绿化等的综合性工程。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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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的《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正式印发,这是我省首次编制的适用于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标工作的责任清单。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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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质量责任制,制定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保障影响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质量,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质量管理机制。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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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建设)单位。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员在见证时,通过扫描企业二维码(一级码)、项目材料二维码(二级码),核对供应企业基本信息和项目材料信息。在此基础上,见证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扫描项目材料二维码(二级码)进行信息填报,生成带有“项目材料抽检信息码”的《见证取样记录表》。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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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技术人才储备,支持企业跨省吸纳人才。为充分发挥我省勘察设计企业省外分公司的“桥头堡”作用,支持企业在当地吸纳优秀人才开拓发展,公司本部在我省办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事宜或“双随机一公开”等日常监督检查时,分公司正常缴纳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作为有效人员予以认定。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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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的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轨道、市域快速轨道等系统。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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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将2023年资质资格许可审查通过事项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2023年资质资格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随机抽取到的检查对象名单另行通知。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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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草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多次开展建筑业企业调研、召开企业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充分借鉴江苏、浙江、山东等建筑业发达省份的经验和做法。《意见》征求了各市住建部门、部分建筑类职业院校以及建筑业企业的意见,先后2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并认真修改完善。《意见》通过了厅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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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安全生产法释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不再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员。《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2.1条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正式任命,专门从事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一般不得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感谢您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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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现有劳务企业通过吸收、合并、重组等手段进一步做大做强。推动建筑劳务企业同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建筑农民工创业孵化园等密切合作,搭建劳务用工平台。对拓展省外市场业绩较好的建筑劳务企业,在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通信管理局)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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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延续申请企业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有关要求提交申请,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收到企业资质延续申请后,我部按照资质标准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内容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准予延续。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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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理单位应根据《徐州市工地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按照审核方案、监督落实、拒不整改处罚、上报主管部门原则,审核施工单位上报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治理标准,督促施工单位做到扬尘防控标准化管理、绿色施工。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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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要求采购单位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科学选择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避免在需求不清的情况下最低价成交而导致无序竞争。同时,完善政府采购交易制度,规范最低评标(审)价法的适用范围,并授权评标委员会拒绝不合理低价,遏制恶性低价竞争。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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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调研企业应用建筑机器人情况,结合项目实践,编制《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优先制定整平机器人、抹平机器人、喷涂机器人和ALC墙板安装机器人等成熟机器人的补充定额,保障满足建筑机器人施工计价需要。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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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防治负首要责任,应牵头组织成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管理规定,并明确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人;将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按合同或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并监督其足额有效使用;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规定开展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定期组织扬尘防治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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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注销注册或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注册且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超过三年以上的二级建造师,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完成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内所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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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对每户住宅户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