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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招标人应当严格落实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的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任何领导干部不得通过集体决策、会议纪要、函复意见、备忘录等方式,干预招标活动。招标人发现领导干部通过上述形式说情打招呼,应当按照《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活动领导干部“说情打招呼”行为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予以记录。招标人也不得通过向上级请示、召开会议等方式,不执行或打折扣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招投标规定。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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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吉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修订,主要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标准化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针对与上位法不一致、与工作现状不一致的情形进行修订,并依法新增需省级立法明确的条款。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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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换证期间参加招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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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完善的住宅工程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切实维护住宅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联合制定了《吉林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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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完善的住宅工程风险保障机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切实维护住宅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1月2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联合出台《吉林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办法》(吉建联发〔2024〕1号)。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对该文件解读如下。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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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2018年5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2月28日,印发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建规〔2019〕1号)。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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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住建厅印发《吉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自2023年12月20日起施行。
《危大工程实施细则》共分八章,主要包括:总则、危大工程范围、前期保障、专项方案编制、专项方案论证、现场安全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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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经研究,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延期、补办、单位变更及企业名称变更等业务,原纸质证书可作为持证人员水平能力评价的证明继续使用。持证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等相关信息可通过“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https://117.73.255.95:8081/const/index)查询,系统不再记录和显示证书有效期和工作单位名称。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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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结合日常现场监督工作对项目智慧工地实施情况是否与《智慧工地专项建设方案》相符、智慧工地日常维护管理是否及时有效、上传数据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等进行检查。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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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是指为建设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专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的活动,包括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服务、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服务、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服务,以及特殊消防设计咨询、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服务、全过程消防技术咨询等。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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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工程项目数据标准。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部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见附件。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抓紧修订完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相关数据标准,做好平台改造升级工作,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与全国平台对接。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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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勘察电子招标文件(2023版)》和《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设计电子招标文件(2023版)》的通知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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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我省报名参加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https://gz.rz.zjcloud.net.cn/),进行相关信息的填写和有关资料上传。由于受理过程中,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或上传的材料需补正的情况,请报考人员尽早完成实名认证,以免贻误考试。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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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申请的学历/学位,点击“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栏目的“查看”按钮。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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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准备在2024年报考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提前做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信息维护等事宜。因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在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范围内的报考人员应尽早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认证报告。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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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即以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时间为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属地责任,结合本通知的要求,加强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监管。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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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房屋安全管理等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应用。实现各系统之间数据全面共享。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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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工程必须选用性能指标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的保温材料,2024年起在全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禁止使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和六溴环十二烷作为阻燃剂生产的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临时建筑,一律不得使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材料要求的彩钢板搭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搭建、分隔时,其芯材应采用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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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的统一监管,省内所有施工图审查项目均应落实施工图联合审查和数字化在线审查的要求,省内和省外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在“湖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上开展施工图审查,并做好对建设、勘察、设计单位的服务和沟通,确保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全程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办结、网上备案、网上抽查监管。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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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住宅工程质量,着力推进为人民群众建设“好房子”,我厅结合近年来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经验和相关要求,聚焦住宅工程隔声差、开裂、渗漏、外墙保温易脱落等4类常见问题开展重点攻关,研究编制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手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效防治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202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