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册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各地要加大手册的宣贯力度,指导项目规范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账,鼓励项目积极使用信息化系统建立电子台账,深入推进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努力提升我省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2024-07-09
-
《图集》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机械设备四个部分,围绕施工现场高坠隐患场景,分别从各场景存在的风险、预防措施、参考做法等维度提供成套解决方案。地基基础部分主要包含了桩孔、泥浆池、支撑上行走、基坑临边及上下安全通道等10类预防高坠措施;主体结构部分主要包含了临边洞口、登高作业高坠场景、五类定型化安全带系挂点等21类预防高坠措施;装饰装修部分主要包含了斜屋面作业、吊篮作业防护等5类预防高坠措施;机械设备部分主要包含了5类设备类预防高坠措施。 2024-07-09
-
省级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制定用于本行业(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的全省统一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科学设置信用评价指标,合理规范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形成贯通标前、标中、标后的全链条监管机制,指导督促本行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地方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牵头落实好本行业(领域)的全过程监管要求,严肃查处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规避招标、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资质借用挂靠、以行贿方式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强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的行政监管,加大对招标投标市场、项目建设质量安全检查力度,实现招标市场与履约现场联动,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2024-07-09
-
2024年8月1日起,在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行政审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备案)等环节,全面应用数字化图纸。 2024-07-09
-
“班前五分钟”主要内容包括班前安全检查及班前安全教育,每日施工作业开始前由班组长组织班组成员参加,时间不得少于五分钟。
班前安全检查:主要包括检查各自班组作业人员人数;观察人员身体状况;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及施工机具设备状况等。
班前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警示教育;当日作业条件及安全重点提示;危险源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施工机具、防护用品的使用;针对性安全管理要求等。 2024-07-09
-
开展BIM在工程建设项目的策划、设计、施工、运维等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应用试点,打造一批具有明显示范效应的项目,形成BIM信息传递和共享新模式,促进工程建设提质增效和节能降碳,为智能建造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4-06-26
-
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操作标准(P类,质安部分)(2024) 2024-06-26
-
为有效应对洪涝灾害,保障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厅委托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和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农村住房洪涝灾害应急预防常识》,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抓好宣贯工作,迅速印发县、镇、村,并组织入户宣传,提升农村住房灾前应急预防和灾后临时处置能力。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向省厅村镇处反馈。 2024-06-26
-
本办法所称乡镇生活污水,是指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控制区内建成区居民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污水,主要来源于炊事、洗衣、洗浴、冲厕、清扫等产生的污水,不包括为发展乡镇经济而开展的工业活动产生的污水。
本办法所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下简称“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对乡镇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集中处理设施,包括接户井、检查井、污水管网、提升泵站、处理终端等,不含就地处置生活污水的家庭简易处理设施。 2024-06-26
-
建立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破除市场隐形壁垒,积极建设统一大市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属地管理部门不得以企业注册地、经营地等作为条件排斥、限制非本行政区域内企业承揽工程,招标人不得设置隐形条件排斥、限制不同所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投标。 2024-06-26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2024-06-26
-
近日,湖北多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更名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恩施州、十堰市、襄阳市、仙桃市等地已先后完成更名挂牌。 2024-06-26
-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2024-06-26
-
一图读懂丨2023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2024-06-26
-
近期资格考试报名情况汇总 2024-06-26
-
压实目标责任。充分发挥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部门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检查、技术指导和监测评价。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和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确保到2024年底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45%;制定完善在政府投资项目和成品住房项目中推进装配化装修的政策措施,力争到2024年底全省采用装配化装修的成品住房占同期新建成品住房面积比例达到25%。 2024-06-25
-
1998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4日,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未经消防备案或备案抽查不合格未停止使用,经设区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审定,纳入全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的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不含以下建设工程: 2024-06-25
-
(一)市住建局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拆除工作管理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功能区住建部门对本辖区工程拆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拟拆除单体房屋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市政基础设施造价30万以下的房屋市政工程及农村自建低层住宅等拆除工程,由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明确的属地部门负责安全监管。 2024-06-25
-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06-25
-
若提示证件号码已注册,请确认是否已注册,可通过【找回用户名或密码】功能进行查询,若没有信息可以继续注册。若查询到注册信息,忘记密码问题或手机号码已更换,需要找回密码的,请咨询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 2024-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