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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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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新转机!最高法批复:8月27日起,大型企业不得以建设单位未付款拖欠中小企业!
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尤其是大型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采购商品或者服务等合同中,常与中小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在收到第三方(业主或上游采购方)向其支付的款项后再向中小企业付款,或约定按照第三方向其拨付的进度款比例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这类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作为付款前提的“背靠背”条款,是引发相关款项支付纠纷的重要原因。 2024-08-29
好消息!持有一造证书可申报城市更新专业人才!
申报时间:8月8日-9月30日 城市更新专业人才和专家的专业要求,附件中有九项明确指标,其中,满足三项者可申报专业人才,满足六项者可申报专家:
监理改革 :总监不再强制要求为注册监理工程师!
今年监理行业调整比较大,考试办法调整、证书合并、统一考试。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其他注册人员或中级职称也可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这些改革势必会引来监理行业的变革。
合肥关于部分新兴业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有关问题的解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针对部分新兴业态建设工程如何开展消防设计和定性申报类别等问题,我局编制了《关于部分新兴业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有关问题的解答》,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08-28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常见问题解答--合肥市城建局转发《关于做好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
申请企业请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常见问题解答》(附件2)的要求提出申请,我局根据省厅《关于继续做好省级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9〕1591号)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审批。 2024-08-28
厦门市住建局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自2024年8月25日起施行
厦门市住建局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自2024年8月25日起施行
龙岩市住建局鼓励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逐步推广”的原则,鼓励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住宅工程(含保障性住宅工程和商品房工程)推行住宅质量保险试点工作。 2024-08-28
福建省住建厅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外墙抹灰层脱落问题防治
(一)建设单位对住宅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得随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履行质量责任。 2024-08-28
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员工作手册
1.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2.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 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者参与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
福建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企业业绩技术指标信息表》《个人业绩信息表》使用及审核管理的通知
(一)勘察、设计、监理业绩及非房建市政类(包括矿山、电力、冶金、石油化工、机电等其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业绩,除本条第(三)项所列资质类型外,企业在申报资质前,均应申请审核两张业绩表并调整其数据等级。 2024-08-28
辽宁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4-08-28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资质评审专家管理和技术审查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资质审批质量,加强评审专家监督管理,保证技术审查工作科学公正、廉洁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细则。 2024-08-28
辽宁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8月23日更新)
答:企业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新设立、增项、升级、延续)时,采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必须仅由申报企业或申报企业分支机构名义缴纳,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的人员不作为有效人员认定。资质审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企业申报资质人员缴纳社保情况进行核查。其中,新设立考核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社保,增项、升级、延续考核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社保,资质办理期间人员转出按资质不达标处理。 2024-08-28
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10月8日起施行
为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提升评标质量和公正性,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4-08-28
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
《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8月5日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琼府办〔2019〕19号)同时废止。 2024-08-28
海南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
《海南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海南省地震(火山)应急预案〉〈海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海南省风暴潮、海浪和海啸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琼府办〔2020〕43号)中的《海南省风暴潮、海浪和海啸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2024-08-28
《海南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重大项目是扩内需、促投资、稳增长、惠民生的“压舱石”,是海南自贸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海南省政府于2017年2月23日印发《海南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琼府〔2017〕20号),该办法已施行7年。在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新时代背景下,为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管理,发挥重大项目的带动和引领作用,确保海南省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海南省政府按照“精准筛选、动态调整、强化服务、严格考核”的原则,对《海南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在此基础上形成该《办法》。 2024-08-28
《海南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2017年2月省政府公布的《海南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琼府〔2017〕20号)同时废止。各市县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市县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2024-08-28
考生建议官方考场应统一配挂钟?人社厅回复:可携带机械手表!(附:一建准考证打印汇总)
本人近几年参加了通信、安全工程等资格考试,发现大多数考场都没有挂钟,但是考试规定不让考生带电子类手表等工具进入考场。特别是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主观题考试,考试时间紧张,考生经常询问监考老师时间,这样会影响考生本人考试发挥和影响周边考生考试。在考试现场也反映过此类问题,没有什么效果。马上2024年9月7号、8号的一级建造师等考试又要开始了,恳请省人社厅、省考试院领导百忙中抽时间解决考生的实际问题,考试巡查时可以问问考生还需要解决哪些实际问题。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衡化、优质化水平。(不只是黄山,其他地市也存在同样的问题,问题属地选全省但没有,随便选一个) 2024-08-27
住建厅:资质证书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9月1日起可申请资质延续
我厅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以及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川建审函〔2024〕876号)取得我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以下简称:换领资质),2024年9月1日起可向我厅申请资质延续。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厅申请资质延续。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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