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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标准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3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标技发[2024]34号)的工作,转发住建部发布的《内河电子航道图工程技术标准》等34项国家现行标准公告链接。 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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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省住建厅拟制了2025年“安管人员”考核计划(具体情况见附件),请各建筑施工企业结合实际需求,组织本单位“安管人员”参加考核。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 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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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过后房建市政工程即将复工复产,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六个一”的要求,切实有效加强我市安全防范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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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归集建筑材料进场核验的通知》相关要求,为保证用于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材料质量检测试样的符合性、真实性及代表性,现将加强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全流程追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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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辅助作用,现将《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及配套的专家库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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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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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体系和监管机制,省住建厅根据《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执行以来收到的意见建议,结合相关政策法规,重新修订了《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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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二建考试提前到了5月10日至11日,比往年早了近一个月。目前,各地的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中。
近日,西藏住建厅发布新规定:此次考试将采用人脸识别系统,只有通过人脸识别验证的考生才能进入考场。人脸识别技术的引入显著提升了考试的安全性,从根本上切断了替考的可能性。预计未来各地的建造师考试将普遍采用这一技术。 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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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闽建〔2025〕4号,以下简称“新评价办法”),省住建厅组织修订了《福建省工程勘察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5年版)》《福建省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5年版)》(以下简称“新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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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省住建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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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住建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现予以印发,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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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建厅更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政策问答(第五版)》,其中提到:企业在申请资质时,需考核全员社保,其中包含注册建造师。其余关于人员的问题也在问答中做出了详细解答,一起来看原文内容。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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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发布《<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 165—2013)局部修订(20万吨级及以上集装箱船设计船型尺度部分)》(附后),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 165—2013)局部修订(2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船型尺度部分)的公告》(2019年第10号)同时废止。 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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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发布《公路建设市场监管信息技术规范》(JTG/T3191—2025),作为公路工程推荐性行业标准,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公路建设市场监管信息技术规范》(JTG/T 3191—2025)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管理由主编单位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负责。 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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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发布《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73—2025)作为公路工程推荐性行业标准,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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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指导规范全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工作,根据全省实际情况,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南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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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压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厅对《关于全面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新建规〔2021〕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关于全面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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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我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1部门印发了《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青建工〔2024〕303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10月15日执行。为进一步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和执行工作,帮助市场各方主体更加准确把握《办法》条文含义,正确履行好权利和义务,我厅将陆续出台《办法》的条文解释。现将部分条文和信用行为自动记录规则释义如下。 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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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压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厅对《关于全面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新建规〔2021〕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关于全面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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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自治区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等要求在施工现场落到实处,着力提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要点(试行)》, 2025-02-08